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于城镇2022-2号地块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盐政函〔2022〕77号

  • 发布时间: 2022-07-20 09: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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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于城镇2022-4号地块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2〕1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2022〕第40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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