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382033X4/2022-70739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经信局 | 有效性: |
【反馈】关于对《海盐县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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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电话意见一条,建议将税收中即征即退部分纳入评价口径。 二、反馈情况 采纳。根据市亩均办最新文件精神,对按照实缴税收初评为D类、而按应缴税收计算的亩均税收超过本地区规上、规下工业平均水平的参评企业,原则上不列为D类。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