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李子侯书画院装修展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2022〕388号

  • 发布时间: 2022- 07- 14 10: 45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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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李子侯书画院装修展陈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盐宣〔202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海盐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2〕12号文件精神和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专题会议纪要要求(〔2022〕1期),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海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李子侯书画院装修展陈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李子侯书画院装修展陈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新建的海盐县文化体育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内。整个项目总装修面积约5400平方米,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李子侯书画院。其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面积2000平方米,包括墙体分割、墙顶地面精装修和家具,分为文明花开新实践、学习强国新平台、志愿服务新力量、见贤思齐新风尚、科技科普新体验、以文化人新模式等六大板块智能系统和LED大屏展示;李子侯书画院装修面积3400平方米,包括墙体分割、墙顶地面精装修,名人名家展示厅和展陈专用家具、设备(恒温恒湿专用设备)、库房储存专用设备(恒温恒湿专用设备)、书画室、报告厅等。同步配套建设艺术长廊栅、艺假山小景、理论书架、城市书房等多媒体工程、中控系统、智能化系统、空调和消防等设备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263.1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由专项债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委宣传部。具体由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五、建设工期

13个月。

六、其他

同意该项目采用工程EPC方式进行招标实施。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6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