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盐县中心粮库低温仓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投〔2022〕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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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同意海盐中心粮库低温仓改造项目建设的请示》(盐农〔2022〕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海盐县中心粮库低温仓改造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中心粮库低温仓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优质粮食工程将有利于打造“海盐稻米”品牌,有效推动我县优质稻米产业化发展。在持续推进我县优质晚稻的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的“五优联动”工作中,“优粮优储”是一个重要环节,要求仓储设施具有低温保管和充氮气调防治害虫的能力,以延缓优质稻米的品质变化。本项目的实施是提高科学储粮水平,确保粮食安全的现实需要。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海盐县中心粮库内4幢平房仓进行五优联动低温仓改造,改造仓房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仓容21200吨。改造内容是在原有仓房的基础上,通过墙体内侧和室内顶棚加装聚氨酯保温隔热板,增设隔热保温窗和保温门以达到建筑保温隔热的性能,并配备安装粮仓专用空调等制冷设施。 项目采用一次性设计,分二期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95万元,资金来源除县财政补助外,剩余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六、建设工期 15个月。 请据此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并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批。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