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2-70491 成文日期: 2022-06-29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监管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拟对莱客食品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罐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6-29 09:13
  •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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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5500吨罐头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新经济创业园4号楼1-2层

莱客食品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及企业自身效益,莱客食品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000万元,厂址位于海盐县通元镇新经济创业园4号楼1-2层,租赁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厂房6912平方米。以杂粮、各类砂糖、浓缩果汁、水果丁和食用香精等为原材料,经预煮、调配、煮制、洗罐、除水、灌装、杀菌、封盖、喷码、冷冻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清洗机、翻斗式预煮机、灌装机、杀菌釜、喷码机、各类储罐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5500吨罐头的生产能力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