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2年通元镇镇北、石泉集镇绿化养护项目立项的批复
通政〔20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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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建设2022年通元镇镇北、石泉集镇绿化养护项目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通元镇镇北、石泉集镇绿化养护 二、项目建设规模的内容 本项目位于镇北路以北、石泉集镇范围内,养护面积约13.7万平米,行道树666株,养护期内移交的项目也一并纳入,同时包括养护区块内地被的补植,园路、景墙等的修复。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20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全额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周期 1年。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