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盐0573-HY-WY-10(枣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盐政函〔202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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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海盐0573-HY-WY-10(枣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盐0573-HY-WY-15(文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盐0573-HY-WY-14(天宁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盐0573-HY-WY-19(光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2〕45号)收悉。根据海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专题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上报的《海盐0573-HY-WY-10(枣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盐0573-HY-WY-15(文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盐0573-HY-WY-14(天宁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盐0573-HY-WY-19(光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