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盐政发〔2022〕11号
FHYD00-2022-0002

  • 发布时间: 2022- 04- 08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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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全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加快海盐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勇当共同富裕示范样板的“三农”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县目标,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梦”、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高质量发展勇当共同富裕示范样板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质量的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供给体系、高水平的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创新体系、高性能的农业机械装备应用推广体系、高标准的农业绿色安全生产体系、高效率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高附加值的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体系,农业生产效率、生产效益全省领先,成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民持续增收的农业现代化县域样本。

——农业科技创新更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企业研发中心合计达到10家,新增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1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75%以上。

——农业机械赋能更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92%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规模大豆机械化采摘率达80%,规模葡萄种植水肥一体化率达80%。设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机械化率均提高到60%以上。创成省级稻麦、生猪、水产三个农业主导产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和省级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

——劳动生产效率更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7.5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6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

——农业亩均产出更多。种养业亩均产值达到11000元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亩均产量效益实现“吨粮千元”。蔬菜亩均产值达到8000元以上,水果亩均产值达到15000元以上。

——农业人才力量更足。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专业基层农技推广员6名以上。培训农村实用人才3100人次以上,培育新农人、农创客不少于1400人。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示范平台,培育“双强”行动领衔阵地

1.打造一个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完善农业经济开发区科技高端服务、孵化带动和先导示范等功能,实现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全方位集成贯通,争创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区内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高出全县平均3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通元镇)建设海盐县农业科创绿谷,聚焦主导产业提升和智慧农业、研学游农业等新兴领域创新,打造长三角科技研发基地、科技示范基地、乡村研学游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通元镇)

2.打造一批农业科技创新载体。结合农创孵化园、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平台建设,推进涉农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建设,布局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实践基地,建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企业研发中心10家。创建提升农业创业创新孵化园4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3.打造一方现代农机示范基地。加快智能农机装备应用,重点推广农业物联网设备、大数据、5G、无人驾驶、农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等技术装备的示范应用,建成农机创新试验基地4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数据办、县经信局)

(二)实施八大工程,加快“双强”行动率先突破

1.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引进浙江省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水稻种子种苗研发中心,打造万亩良种繁育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挥青莲院士工作站作用,建成国家级黑猪种质资源保种场,引领全国黑猪产业发展,嘉兴黑猪种群规模达到500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望海街道)振兴海盐特色农产品,开展海盐大头菜、海盐南瓜、沈荡慈姑等传统特色品种复壮优选工作,加强特色本土品种的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建成种质资源库(场、区)2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优质种苗能力建设,建成虾类年供苗10亿尾的水产科研创新中心,打造小龙虾繁育基地10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农业新品种推广力度,每年推广1.8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实施技术模式创新工程。聚焦稳粮增效,深化“水稻+”生态高效模式集成创新,以稻虾综合种养、稻豆轮作、稻菜轮作为重点,年新增推广不少于2万亩,形成稻虾龙头产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垂直农业、车间生产理念,创新示范工厂化农业,推广无土栽培、气雾栽培、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等新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加快农业先进模式技术转化,加强与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完善“产业+团队+项目+基地”等推广模式,加快落地见效,建设产业技术团队7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1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市县联动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50人次以上,建设市级科技特派员驿站1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3.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工程。应用浙江乡村大脑,加快数字畜牧等先行先试项目建设,全面推行“浙农码”“种粮宝”。(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数据办)加快产业数字化应用,鼓励农业主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推广动物感知、土壤肥力和病虫害监测等智能设备,建成数字农业园区1个、数字农业工厂5个、数字化种养基地40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培育直播带货、网上农博等新业态,加快农产品销售物流体系数字化改造,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1.7亿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总社)加快“浙农服”(数字农合联)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供销总社)

4.实施绿色生产引领工程。深化“肥药两制”改革,以配方肥替代平衡肥为重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资供应变革,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农资供销专营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总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农资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统筹协调生猪产能增长与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治理覆盖面积8.7万亩以上。持续推进渔业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总社、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统筹推进美丽示范创建,累计建成美丽田园示范区5个、美丽农(渔)场12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落实农业领域碳达峰要求,加强种养环节碳减排和节能低碳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应用,农业领域碳排放量控制在7万吨以内。(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5.实施农业优品提升工程。实施“一县一品一策”行动,提升特色主导农产品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积极推进“通元湖羊”“海盐大米”和“海盐葡萄”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新增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以上,建成优质稻米示范区6万亩,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达36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8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构建现代农业品牌体系,培育和扩大“盐味农耕”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盐味农耕”“盐邑禾旺”等品牌农产品年销售额力争达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供销总社、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以农产品加工为切入点,加快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点推进生猪、稻虾、蔬菜、葡萄等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打造百亿以上省级标志性产业链1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总社)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大先进保鲜技术推广应用,着力降低农产品产后损耗率,力争建成1家以上省级冷链物流骨干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深化优质晚稻“五优联动”,扩面“企业+农户”订单模式,探索社会化储粮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实施先进农机推广工程。聚焦粮油产业全程机械化,强化育苗育秧、粮食烘干、仓储保鲜、加工包装、农机库棚的优化布局和集成配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围绕蔬果、畜牧、水产等薄弱环节,积极推广智能温室、农业机器人、智能采收等设施设备。坚持“六化”引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广洗消饲喂、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红外测温等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实施渔业领域“机器换人”,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加快渔船精密智控集成应用迭代提升。加快构建数字农机平台,推进农机装备调度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实施农艺农机融合工程。围绕粮油、蔬菜、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改进品种选育、农作制度、栽培模式,优配适应性强、针对性好的农机装备。制定鲜食大豆全程机械化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田果园、设施大棚等宜机化示范改造,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中,推进标准田块改造,提升宜机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机械化生产相适应,建成水稻无人农场和蔬菜、畜禽、水产智能化农场各1个以上、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5个以上。建立完善机耕道路、排灌设备等基础设施管护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8.实施农机服务强化工程。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加工储存、农机维修等社会化服务。探索农机装备“合作社(公司)购买、农民租用”等模式,推动机手、机具等资源集聚,提高机具利用效率。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从粮食产业向园艺作物、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拓展延伸。支持农户自愿联合,促进机具共享、互利共赢。按照产业布局和作业需求,建成农机服务中心1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双强”行动内生动力

1.夯实粮食稳产基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建设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17片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提高优等田占比,新建或改造提升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7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进整村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定量不定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回、土地承包权入股等方式,推进“连片流转+土地整治+标准农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推进“标准农地”改革,强化主体资质、履约能力、安全环保、亩均产出等关键性指标审核,推动农业生产降本增效,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设施投入。全县土地流转率稳定在78%以上,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82%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加强农业主体培育。加快提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用先进技术、机械装备、现代农业模式的能力,新增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10家以上。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结合农业“招大引强”,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实验室”,创新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培训农村实用人才3100人次,培育新农人、农创客1400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省级产业化联合体2个。(责任单位:县供销总社、县农业农村局)

4.突出乡村人才支撑。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引领农业科技前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认定乡村振兴拔尖人才6名。建成农业高端合作平台1个,引进农业高精尖人才7名,柔性引进院士专家3人,培养引领型企业家2名、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成长型企业家14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县科技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总社、人行海盐支行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海盐县农业“双强”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加快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实施。

(二)加强资金支持。在积极向上争取农业科技项目试点和资金支持基础上,在新一轮县农业产业政策中增设农业“双强”行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人才聘用、试验示范、成果转化推广、科研基地、农业数字化以及农业机械化试验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提升农户小额普惠贷款用信率。(责任单位:人行海盐支行)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启动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等险种试点。(责任单位:相关财险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对农业科技企业、新建和出租农产品加工厂房、农机具作业维修和农产品加工园区的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属地镇(街道)、县税务局)

(三)加强用地保障。新编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以经审定的农业农村产业项目为基数,每年安排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用地支持,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实施农业农村产业用地年度申报制度,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强化分类管理,简化用地手续。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用于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对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库房、初加工(经营性加工场所除外)及农资仓储、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等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争先创优。制定“双强”行动实施项目计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强化表格式、清单化推进,确保“一年出成果、三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出台“双强”行动考核办法,开展“双强”行动季评价通报工作,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每年公布一批农业“双强”行动最佳实践案例,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加快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