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农业农村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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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 本单位出台并公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可通过起草科室撰稿解读、图解、音频、视频、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三条 公开平台 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是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该网站公开。 第四条 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做好协调工作,数字中心负责网站解读内容更新,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负责人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工作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科室在起草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材料。 (二)解读材料经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解读材料经审批后,局办公室应将规范性文件,所在科室应同时将政策解读材料与信息公开审批表上交给数字中心;由数字中心将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公开。 第六条 考核管理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