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海盐县启航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盐民批〔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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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启航幼儿园: 你们报来《关于要求成立海盐县启航幼儿园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海盐县启航幼儿园”成立登记。 幼儿园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业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幼儿园成立后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资料,接受年度检查。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海盐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