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逝者在医疗机构过世的场合,由医疗结构的医师在线填开《居民死亡证明(推断)书》;
2、逝者在非医疗机构过世的场合,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指引家属在所属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医师处完善《居民死亡证明(推断)书》的信息;
3、逝者为意外死亡的场合,由公安部门在平台内填写相关内容。证明材料在线开具完成后自动通知所属村(社区),意外死亡根据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逝者家属前往所属村(社区)的服务点,向村(社区)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本。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及《居民死亡证明(推断)书》信息后,在逝者的户口页上加盖“死亡”印章,并协助家属签署各类申请书、告知书等。材料完整后,工作人员发送该事项至民政、公安部门,并发送信息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
县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到网上通知及事项材料后,主动联络家属商议遗体接运等殡仪服务内容。家属也可直接拨打殡仪馆业务电话:86122212、86120626(24小时)进行预约登记,登记时请报清逝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接尸地址、火化日期时间、联系电话。
丧属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殡仪车,并携带《殡葬惠民申请表》
1、 将携带的《殡葬惠民申请表》在殡仪馆接待厅办理火化登记,并在业务厅自愿选择所需服务项目,办理购买丧葬用品、确认收费项目、缴费等相关手续。
2、 若办理遗体冷藏手续的,接待厅工作人员将遗体放入冷藏柜,开具冷藏通知单丧属确定火化日期后,凭冷藏通知单、殡葬证明、殡葬惠民申请表,直接办理火化手续
遗体进入火化程序后,丧属到相应休息处休息候灰
丧属凭火化登记单在领灰处领灰(如需骨灰寄存的,前往业务厅缴费后(开具骨灰寄存单),将骨灰存放在骨灰寄存处,下次领取时凭骨灰寄存单。
殡仪馆资料整理归档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