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4-18 09: 47
  •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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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必由之路,是实现“颐养在盐”幸福图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期间,我县老年人口将急剧增加,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将明显增加,家庭养老压力增大,养老服务矛盾凸显,对专业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海盐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海盐县民政局地名管理与社会事务科。
       公示日期: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沈夏林
       联系电话:0573—86177812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
       邮编:314300

附件: 1. 《海盐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pdf

           2. 海盐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嘉兴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对养老服务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良、城乡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强统筹、整合力量,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为核心,着力需求和供给双侧驱动,完善养老重大政策和制度,加大基础养老保障力度,实施居家养老提质增效,助力我县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推进共同富裕,增进老年群众福祉,让海盐老年人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得到有效增强。

二、主要工作

采取规划先行、政策支撑、资金保障、项目推进的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过程主要抓好六项工作: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功能错位、相互补充。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普惠与适度普惠相结合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和特殊对象提供基础性的养老服务。

1.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统筹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资源,完善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作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优化统一的评估标准,强化需求评估的多专业协同团队建设。建设统一的需求管理和服务平台,精准保障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2.优化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公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优化补助方式,根据需求评估确定差异化的服务内容和梯度化的服务时数,制定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3.健全福利保障制度。持续完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价格调整机制。提高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到600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继续为全县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基本保障制度。

4.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周探访率达到100%。做好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为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社会救助专职社工等发挥作用,完善巡访机制,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精神关爱,实现孤寡、空巢、独居、高龄农村老年人日常探访全覆盖。

5.发展普惠养老机构。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推动镇(街道)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养老机构加强财务审计和年度审查,确保公益性。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

6.推进家庭适老改造。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应改尽改。支持有需要的普通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动由“兜底型”向“普惠型”转变。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适老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

7.提升农村养老水平。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实行集中供养。拓展镇(街道)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

(二)创新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突出社区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提供整合式照护,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意愿。

1.加强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根据老年人口密度,增加中心城区嵌入式、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从规划上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医院毗邻而建。促进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更加合理,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型、原居安养型、护理康复型等特色明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提档。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建标准,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已建住宅小区,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完成整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共建共享。推进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推进5A级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武原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推广。

3.修改完善等级评定办法。建立健全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制度,并将评定结果与财政补助相挂钩,对正常运营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对正常运营的5A、4A、3A级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等级认定有效期内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16万、12万、10万的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加强日常服务监管,鼓励创设特色服务项目,到2025年,所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到3A及以上等级。

4.巩固家庭养老基础作用。鼓励家庭承担养老基础性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为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通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免费培训家庭照护者500人次以上。

5.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挥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平台、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等各方资源,响应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发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数量和位置优势,强化中心与站点联动。建立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立足嵌入式养老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6.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进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通过自建食堂、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和网络订餐平台等,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老年食堂、为老助餐供餐单位后厨须安装“阳光厨房”,在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五个区域安装摄像头,上述摄像头应具备AI实时抓拍功能且视频存储不少于7天,画面要求清晰、无遮挡;食材“全可溯”,食材供应商使用“浙食链”系统,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7.持续提升机构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机构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护理专区建设。深化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床位短缺预警机制。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性政策保险作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8.深化家院互融服务格局。推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家庭互动互融,养老机构通过开放场所、承接运营、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支持机构开展社区短期托养服务,为失能、认知障碍、术后康复等居家老年人提供阶段性照料护理服务。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张以上。

9.探索养老服务创新模式。发挥物业服务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模式,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业务,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参与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协同关爱居家高龄、独居空巢老人。支持本土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引导县级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探索成立以养老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到2025年,所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社会化运行,其中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承接比例达80%以上。

10.培育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终端。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老年人数字赋能建设。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获取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20〕39号),着眼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要,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2 年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基本建立,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队伍更加壮大,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供给更加丰富,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1.加强健康教育。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健康老龄化理念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提高健康素养,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老年教育机构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和养老机构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加强考核激励,引导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和相关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等团体积极参与老年健康教育、老年文体活动,促进老年健康。加强老年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老年特色健身活动和赛事。

2.加强预防保健。健全老年健康三级预防体系,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老年人智慧健康管理,建立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模式。落实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和重点人群大肠癌筛查,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制度。开展老年失智症、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全面提升老年人和养老机构感染性疾病防控能力。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持续推动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开展老年人营养状况监测和营养干预行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宣传,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推广传统中医运动项目。

3.加强疾病诊治。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布局规划衔接,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床位资源配置,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完善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服务。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通道。

4.加强康复护理。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培育老年康复医学重点专科,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县康复护理院转型升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科室和病区(床位)建设,到2022年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提升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完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康复护理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以上门服务和就近集中为主的社区康复训练与指导服务。

5.深化护理保险。进一步深化我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健全资金筹集、需求评估、待遇支付、服务供给、经办管理有机衔接的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坚持机制创新,在武原街道探索建立首家社区护理站,增强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强化运行管理与服务质量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强评估员队伍建设,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6.加强安宁疗护。建立以医院和护理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为基础,延伸至社区和居家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至少有1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完善转诊和会诊服务。建立多学科和专业协作的安宁疗护团队。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完善转诊和会诊服务。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得到社会认可和接受,推动疾病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主动寻求安宁疗护服务。

7.推进康养体系。县镇(街道)层面按“五有”标准(有设施、有器材、有队伍、有标准、有数据)建立康养联合体,对认定为省级、市级康养联合体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在康养联合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等。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长期护理保险等福利服务补贴。

8.促进医养康养。推进医共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能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四星级养老机构配有康复护士,五星级养老机构配有康复医师或康复治疗师。开展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

(四)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规范养老护理员队伍管理,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过硬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1.丰富服务人才供给。探索与嘉兴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引导中职学校开设相关养老服务课程。与养老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实训及就业。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异地招聘力度,探索在对口帮扶地区建立养老服务劳务输出基地。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展老年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与老年人比例,2022年达到每万名老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20人,力争2025年每万名老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达到25人 。

2.开展技能培训认定。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发挥县级护理员培训基地县幸福颐养康复中心的示范和指导作用,逐步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评估人员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开展以师带徒等新型培训,建设不少于1  家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2025年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占比达到18%。加强农村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实现服务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

3.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把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深入开展“银龄互助”行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活动。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互助养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强化科技支撑力度。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和推广,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养老机器人等智能养老设备和适合老年人的产品,以智慧提高人力服务效能。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加强老年人身份、生物识别等信息安全保护。

5.推进数字改革平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挥作用明显,优化养老服务业务流程、加强平台系统交互、促进平台资源共享,实现养老服务业务在多空间、跨部门、跨领域的高度整合,形成深度融合、有机协作的一体化养老服务格局。

(五)加强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养老服务机构细节进行量化考核,督促运营服务主体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1.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线上线下、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监管结果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制定出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考评办法》,高标准严要求对公建民营机构开展日常绩效考核,倒逼运营方提高管理效率,提升运营维护水平。

2.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引领。健全涵盖机构、居家、社区的养老服务、管理和支撑保障标准,形成互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落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记录和人员档案数据库,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养老服务满意度、需求调研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

4.做好信息公开政策指引。加强信息监管和信息公开,依法公示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定期公布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

(六)优化老年教育服务体系

整合各类老年教育资源,支持开展特色老年教育,打造更多老年教育品牌。

1.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老年教育结构体系,创设现代老年教育学习环境,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老年教育,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社会参与、资源融通、灵活多样、优质均衡、充满活力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加强“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建设,为老年人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到2025年,实现参与老年教育总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比例的20%以上。

2.提升服务资源。实施老年人学习场所倍增计划、老年教育师资分类培训计划、老年学习资源配送计划、老年人学习组织培育计划、信息化促进计划、老年志愿培训计划,实现老年教育参与人数、老年教育机构总数、老年教育学习资源、老年人学习组织数量分别递增。建成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设工程,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资源。

3.提升教学品质。开展以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社会交往、心理适应和求救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争创“全国老年远程教育示范区”。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创新城市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径,打造养老服务“颐养在盐”模式。要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要强化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将养老服务纳入对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并与先进选树、试点遴选等挂钩。

(二)强化要数保障。要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投入要保持稳定增长。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加强资金审计监管,民政部门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多渠道引入社会资金、资本投入,有效保障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资金需求。要加强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分析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创新符合当地实际的养老服务有效模式。

(三)营造良好氛围。养老服务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是对群众需求的积极回应,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深化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大力开展养老服务评先评优活动,弘扬孝亲文化,努力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吸引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工作,让更多老年人得到便利和实惠。


附件1:海盐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海盐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表

附件3: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内容清单

附件4:海盐县2022年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海盐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胜娟

副组长:梅  春、郭  健、张云东

成员: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各镇(街道)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推进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的落实。每2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度和存在困难,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养老服务稳步推进。




附件2:

海盐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表

部门、单位

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

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

按规定程序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建设项目的指导服务,协调抓好项目立项及项目落实工作。

县教育局

协调中职、高职学校开设为老服务专业课程;组织引导教育系统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利用所学所长,在老年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县公安局

协助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县民政局

制定规划,拟定为老服务相关政策,开展为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监管,牵头做好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县司法局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完善纠纷调处机制。

县财政局

做好资金保障,协助做好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做好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育工作,及落实相关养老服务保障政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土地出让时责成建设单位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协助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时的土地指标落实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指导各镇(街道)落实好新建住宅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置标准,积极推进涉老设施、公共设施和居住区适老化改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

组织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指导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机构设置工作,为老年人看病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养老机构食堂、居家养老配送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配合民政部门开展督察。

县医疗保障局

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配合做好护理站建设。

各镇(街道)

做好对制定方案的落实工作,对属地养老服务场所进行指导、服务、监管,加大资金投入,规范运作管理。




附件3: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内容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内容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部门

备注

1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统一需求评估标准

统筹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资源,完善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保局


2

优化养老服务清单

制定并公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内容。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3

健全福利保障制度

持续完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提高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到600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继续为全县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探索建立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基本保障制度。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4

加强特殊群体关爱

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周探访率达到100%。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做好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为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社会救助专职社工等发挥作用,完善巡访机制,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精神关爱,实现孤寡、空巢、独居、高龄农村老年人日常探访全覆盖。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5

发展普惠养老机构

推动镇(街道)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养老机构加强财务审计和年度审查,确保公益性。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6

推进家庭适老改造

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应改尽改。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


支持有需要的普通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动由“兜底型”向“普惠型”转变。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适老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7

提升农村养老水平

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

各镇(街道)

县自规局


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实行集中供养。

百步镇、于城镇、澉浦镇、通元镇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拓展镇(街道)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推进“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8

创新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加强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编制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县民政局

县自规局、各镇(街道)


促进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更加合理,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型、原居安养型、护理康复型等特色明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根据老年人口密度,增加中心城区嵌入式、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

武原街道

县民政局


从规划上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医院毗邻而建。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

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提档

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建标准,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已建住宅小区,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完成整改。

各镇(街道)

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


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共建共享。

县民政局

县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推进5A级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推进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稳步推进武原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推广。

武原街道

县民政局


10

修改完善等级评定办法

建立健全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制度,并将评定结果与财政补助相挂钩,对正常运营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对正常运营的5A、4A、3A级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等级认定有效期内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16万、12万、10万的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加强日常服务监管,鼓励创设特色服务项目,到2025年,所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到3A及以上等级。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11

巩固家庭养老基础作用

鼓励家庭承担养老基础性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

县文明办

各镇(街道)


通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免费培训家庭照护者500人次以上。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为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


12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发挥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平台、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等各方资源,响应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发挥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数量和位置优势,强化中心与站点联动。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建立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立足嵌入式养老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13

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推进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通过自建食堂、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和网络订餐平台等,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14

持续提升机构服务质量

推进养老机构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护理专区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床位短缺预警机制。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深化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性政策保险作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镇(街道)

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


15

深化家院互融服务格局

推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家庭互动互融,养老机构通过开放场所、承接运营、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支持机构开展社区短期托养服务,为失能、认知障碍、术后康复等居家老年人提供阶段性照料护理服务。

各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张以上。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16

探索养老服务创新模式

发挥物业服务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模式,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各镇(街道)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业务,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参与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协同关爱居家高龄、独居空巢老人。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各镇(街道)


支持本土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引导县级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探索成立以养老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国有企业。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民政局


到2025年,所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社会化运行,其中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承接比例达80%以上。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17

培育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终端。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老年人数字赋能建设。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各镇(街道)


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获取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


18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健康教育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健康老龄化理念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提高健康素养,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老年教育机构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和养老机构定期举办健康讲座。

县教育局

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加强考核激励,引导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和相关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等团体积极参与老年健康教育、老年文体活动,促进老年健康。加强老年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老年特色健身活动和赛事。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


加强预防保健

健全老年健康三级预防体系,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老年人智慧健康管理,建立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模式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落实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和重点人群大肠癌筛查,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制度。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开展老年失智症、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健康状况动态监控。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全面提升老年人和养老机构感染性疾病防控能力。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持续推动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开展老年人营养状况监测和营养干预行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宣传,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推广传统中医运动项目。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加强疾病诊治

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布局规划衔接,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床位资源配置,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县卫生健康局



加强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完善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

县卫生健康局



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通道。

县卫生健康局



加强安宁疗护

建立以医院和护理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为基础,延伸至社区和居家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至少有1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保局


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完善转诊和会诊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保局


建立多学科和专业协作的安宁疗护团队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保局


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完善转诊和会诊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保局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得到社会认可和接受,推动疾病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主动寻求安宁疗护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县教育局


加强康复护理

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培育老年康复医学重点专科,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县卫生健康局



加强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县康复护理院转型升级。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科室和病区(床位)建设,到2022年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



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提升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完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康复护理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以上门服务和就近集中为主的社区康复训练与指导服务。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深化护理保险

进一步深化我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健全资金筹集、需求评估、待遇支付、服务供给、经办管理有机衔接的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

县医保局

各镇(街道)


坚持机制创新,在武原街道探索建立首家社区护理站,增强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

武原街道

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强化运行管理与服务质量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强评估员队伍建设,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0

推进康养体系

县镇(街道)层面按“五有”标准(有设施、有器材、有队伍、有标准、有数据)建立康养联合体,对认定为省级、市级康养联合体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在康养联合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等。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


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长期护理保险等福利服务补贴。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县残联


21

促进医养康养

推进医共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能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四星级养老机构配有康复护士,五星级养老机构配有康复医师或康复治疗师。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开展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



22

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体系

丰富服务人才供给

探索与嘉兴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引导中职学校开设相关养老服务课程。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与养老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实训及就业。

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异地招聘力度,探索在对口帮扶地区建立养老服务劳务输出基地。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展老年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与老年人比例,2022年达到每万名老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20人,力争2025年每万名老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达到25人 。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23

开展技能培训认定

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

县人社局

县民政局


发挥县级护理员培训基地县幸福颐养康复中心的示范和指导作用,逐步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评估人员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各镇(街道)


开展以师带徒等新型培训,建设不少于1家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2025年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占比达到18%。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加强农村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实现服务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24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把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深入开展“银龄互助”行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活动。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互助养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县文明办

县民政局


25

强化科技支撑力度

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和推广,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养老机器人等智能养老设备和适合老年人的产品,以智慧提高人力服务效能。

县民政局

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加强老年人身份、生物识别等信息安全保护。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26

推进数字改革平台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挥作用明显,优化养老服务业务流程、加强平台系统交互、促进平台资源共享,实现养老服务业务在多空间、跨部门、跨领域的高度整合,形成深度融合、有机协作的一体化养老服务格局。

县民政局

县政务数据办


27

加强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建立线上线下、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县民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援大队、县应急局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县民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监管结果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制定出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考评办法》,高标准严要求对公建民营机构开展日常绩效考核,倒逼运营方提高管理效率,提升运营维护水平。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28

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引领

健全涵盖机构、居家、社区的养老服务、管理和支撑保障标准,形成互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落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29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记录和人员档案数据库,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县发改局

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开展养老服务满意度、需求调研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30

做好信息公开政策指引

加强信息监管和信息公开,依法公示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定期公布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

县民政局

各镇(街道)


31

优化老年教育服务体系

提升服务能力

优化老年教育结构体系,创设现代老年教育学习环境,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老年教育,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社会参与、资源融通、灵活多样、优质均衡、充满活力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

县民政局

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


加强“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建设,为老年人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县委老干部局

县民政局


到2025年,实现参与老年教育总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比例的20%以上。

县民政局

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


32

提升服务资源

实施老年人学习场所倍增计划、老年教育师资分类培训计划、老年学习资源配送计划、老年人学习组织培育计划、信息化促进计划、老年志愿培训计划,实现老年教育参与人数、老年教育机构总数、老年教育学习资源、老年人学习组织数量分别递增。

县民政局

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


建成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设工程,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资源。

县城投公司

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


33

提升教学品质

开展以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社会交往、心理适应和求救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健康教育。

县卫生健康局

各镇(街道)


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

各镇街道

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争创“全国老年远程教育示范区”。

县民政局

县委老干部局、县教育局



附件4:

海盐县2022年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内容

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间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海盐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召开例会,加强督导检查。★

县政府办

各相关部门

3月份

优化设施布局

完成专项规划编制;★

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县自规局、各镇(街道)

5月份

多点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完成“养老服务驿站”建设3个;★

武原街道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10月份

完成17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10月份

望海街道九九颐家康养中心投入运行;

望海街道

县民政局

12月份

完成老年公寓一期二期提升改造并正式对外营业;★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12月份

启动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设;

武原街道

县城投集团、县民政局、县委老干部局

7月份

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到3A级标准。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12月份

推动医养结合

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完成县幸福颐养康复中心设置医疗机构;★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9月份

启动我县首家护理站建设;

县医保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10月份

县康复护理院启动康复医院转型升级;

县卫生健康局

县自规局、县财政局

12月份

指导沈荡镇、秦山街道开展医养结合体建设。

沈荡、秦山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规局

12月份

完善政策体系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6月份

提高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3月份

规范养老机构监管,出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考核办法》;★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4月份

出台《海盐县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等级考评办法(试行)》;★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5月份

建立多跨协同的老年人健康评估数据库。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保局

12月份

提升数字水平

完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延伸工作;★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6月份

完成所有镇(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工作。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9月份

推进项目落实

完成10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9月份

完成失智症照护专区建设;

县民政局

百步镇

9月份

启动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武原街道

8月份

优化“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布点设置;

县委老干部局

县民政局

7月份

推动百步镇颐养院设施设备更新,同时办理各类证件。澉浦镇清泉园启动提升改造;★

百步镇、澉浦镇

县民政局

7月份

开展武原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

武原街道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5月份

完成澉浦镇六忠村养老服务驿站建设;★

澉浦镇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6月份

推进澉浦镇澉浦村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养老场景建设;

澉浦镇

县民政局

全年

推进蓝城康养中心建设;

澉浦镇

县民政局

全年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0%社会化运营。

各镇(街道)

县民政局

12月份

完成通元镇滕泾村农村养老服务试点★

通元镇

县民政局

11月份

完成武原街道南门社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武原街道

县民政局

11月份

优化人才体系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6月份

开展长护险护理员培训。

县医保局

县人社局

5月份

注:带★的为议案办理重点项目。

相关链接:【反馈】关于对《海盐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