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4-12 10: 15
  •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拟定了《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或网民在线提交的形式反馈至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04月12日至2022年04月21日   

联系人:马燕军

联系电话:0573-86128685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大厦1109室

附件:1.关于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1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doc

          2-2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doc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12日

相关链接: 【反馈】关于《海盐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