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3月08日-2022年03月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00万套电动工具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东至园中路、南至泾口河、西至仓储用地、北至泾口路(海盐县21-071号地块) | 浙江弘观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拟建地址位于海盐县望海街道东至园中路、南至泾口河、西至仓储用地、北至泾口路(海盐县21-071号地块)。项目新增用地25716m2,新建厂房65086.13m2,购置中空机、冷却设备、模温机、注塑机、干燥机、粉碎机、智能机械手、小型手摇磨床等国产设备,以ABS(树脂)、PP(聚丙烯)等为主要原料,并外购钻头、扳手、电磨、磨头配件、电动机等配件,经注塑或吹塑成型、修边、丝网印刷、流水线组装、检验、超声波焊接、包装等工艺,形成年产50万套电动工具及50万套工具组套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功能性好、精密等特点。 | 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项目营运期外排的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注塑机上方设集气罩局部集中抽风集气,丝网印刷工序在密闭间内进行,并在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密闭微负压收集,注塑与印刷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经同一套高效过滤单元+二级碱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0m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颗粒物由粉碎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30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吸油烟机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通过15m高油烟废气排放口(DA003)排放。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噪声经车间密闭、减振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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