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36U/2022-67891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反馈】关于《海盐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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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3月1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海盐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共收到网上留言反馈4条,总结归纳主要有以下三点意见: 1.建议根据工程的大小及合同价的大小,来划分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2.建议遵循海盐本地企业优先。 3.建议将水利工程和交通工程招投标一并纳入这一方案。 二、针对上述建议的反馈情况 (一)针对第1条意见 不予采纳。原因:本《办法》第二条明确,招标单位可根据项目特性拟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适用本办法,故什么类型项目或者规模大小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并无强制性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规定。 (二)针对第2条意见 不予采纳。原因:反馈意见中提出必须遵循海盐本地企业优先的意见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故不予采纳; (三)针对第3条意见 予以采纳。原因: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参与了本《办法》拟草,也会将水利工程和交通工程的招标纳入“评定分离”范围,至于水利工程和交通工程的招标是否使用“评定分离”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7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