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水情旱情预警发布标准(试行)


  • 发布时间:2022-02-28 09:54
  •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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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海盐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我县重要水利工程控制运行计划等,制定我县水情旱情预警发布标准。

一、县级预警站

海盐县全域为平原河网,选用欤城水位站(以下简称欤城站)作为水情旱情预警站。

二、标准确定原则

当欤城站水位达到设定预警标准水位时,启动、调整或解除相应的水情旱情预警信号。

1、洪水预警信号

⑴洪水蓝色预警:欤城站水位已超过警戒水位(1.46米,黄海基准,下同),并预测将继续上涨,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计欤城站水位将达到保证水位 (1.96米)。

⑵洪水黄色预警:欤城站水位已经超过保证水位(1.96米),并预测将继续上涨,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计欤城站水位将达到2.36米。

⑶洪水橙色预警:欤城站水位已超过2.36米,预测将继续上涨,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计欤城站水位将达到2.66米。

⑷洪水红色预警:欤城站水位已达到2.66米,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预计欤城站水位将继续上涨。

2、干旱预警信号

⑴干旱蓝色预警:欤城站水位下降到0.66米或全县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达到10%~20%。

⑵干旱黄色预警:欤城站水位下降到0.56米或全县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达到20%~30%。

⑶干旱橙色预警:欤城站水位下降到0.46米或全县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达到30%~40%。

⑷干旱红色预警:欤城站水位下降到0.41米或全县耕地受旱面积比率超过40%。


信息来源: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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