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盐政办发〔2022〕8号
FHYD01-2022-0003

  • 发布时间: 2022- 02- 24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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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九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城乡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嘉兴市《关于推进农村家宴转型提升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民生实事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目标,以建设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和放心厨房为载体,坚持民生保障与食品安全相结合、规划建设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建改并举、长效管理、群众满意”要求,着力打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海盐特色。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实施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工程,打造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社会化参与、制度化落实、文明化倡导的“五位一体”星级家宴服务中心,加快农村家宴“三化”转型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村集体聚餐保障水平。全县每年培训家宴厨师500人次,建设规范化家宴服务中心(含家宴放心厨房,下同)7—10个,三年累计建设21—30个规范化家宴服务中心,实现对有配套用房条件的农村集聚小区和行政村全覆盖,全县培育家宴预订、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产业化团队不少于2家。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家宴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根据已制定的《海盐县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放心厨房)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统筹推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新建、迁建、改造提升一批规范化家宴服务中心。同时督促各家宴服务中心完善配套设施和软件管理,全面推广“阳光厨房”在农村家宴放心厨房中的应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确保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高标准推进。

(二)实施农村家宴厨师规范化管理。规范农村家宴厨师管理,家宴厨师(及帮厨人员)须参加年度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各镇(街道)乡厨协会(分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服务规范,开展规范化服务培训和信用评价,引导家宴厨师办理营业执照。建立农村家宴厨师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结构,全面提升家宴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鼓励农村家宴产业社会化参与。在确保家宴服务中心场所租用公益性的前提下,加强家宴服务产业化团队的培育和引入,让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牵动作用的企业参与农村家宴服务,减少中间的流通环节,做到“从工厂到乡村,从田间到厨房”的一站式食材配送供应服务,建立一批家宴预订、套餐选购、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服务团队,解决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足以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做大做强农村家宴产业,促进农村家宴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四)确保家宴服务中心长效管理制度化落实。全面强化家宴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文明餐桌等环节的日常管理,有效实施家宴服务中心规范运营管理制度,强化建成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保障聚餐食品安全,并将农村家宴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情况纳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等考核。严格补助资金发放,明确补助资金发放标准,未规范运营管理的,须追回补助资金,倒逼承办方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规范管理职能。

(五)推动农村家宴举办文明化倡导。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强化餐饮节约,引导适度消费,坚持因地制宜、为民惠民的原则,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鼓励各家宴服务中心制定合理价位区间的菜单和按桌数阶梯式的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弘扬“厉行勤俭节约、抵制铺张浪费”的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树立健康文明的礼俗新风。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须进一步强化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原则,深入研究百姓对农村家宴的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实效,把推进“五位一体”星级家宴服务中心建设进程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家宴是我国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农村百姓“幸福感”的重要指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关乎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推进“五位一体”星级家宴服务中心建设进程作为实施乡村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大力实施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工作中,注重建立农村家宴管理的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工程新三年行动顺利完成。同时要以民生需求和高效高质为导向,注意选址的科学性,不盲目追求数量。

(二)加快建设推进。强化项目规划,把家宴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谋划,持续注重家宴服务中心建设的科学规划,加快保障家宴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各项要素条件。以开展“三服务”活动为契机,深化对家宴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图纸审核和现场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实施项目审批和硬件建设。通过定期召开家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会,建立问题清单,压实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民生实事项目和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紧密跟踪家宴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及时通报建设进展。做到高效率启动、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成为群众认可的民心工程。

(三)强化政策激励。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到位。对投资新建或改造提升的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根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和装修工程支出给予适当补助,按A、B、C三级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补助,由县财政承担。每年按时通过验收并签署规范运营管理协议后,发放补助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对于社会资本建设的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可由镇(街道)审核推荐后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四)加强长效管理。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分级指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制度在家宴服务中心有效实施,加强集体聚餐管理,防控风险隐患。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规范运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举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好农村家宴厨房使用、管理、运行等标准,确保全流程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将农村家宴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情况纳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于运营期间未规范运作或使用率低下的家宴服务中心,可终止补助的发放。

(五)推动产业革新。发展农村家宴产业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部署的一项具体措施,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部门引导、协会搭台、企业唱戏、群众认可”的模式,根据百姓需求变化,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推动农村家宴产业化革新,做大做强农村家宴产业,推动农村家宴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农村家宴管理团队和宴席举办者破除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附件:1.海盐县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放心厨房)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

            2.海盐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年度推进步骤

           3.海盐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4.海盐县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布点申报表

          5.农村家宴产业化发展统计报表

         6.海盐县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工程建设月报表

         7.海盐县农村家宴服务中心验收申请表

附件2

海盐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年度推进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每年3月底前)

(一)明确任务。根据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新三年行动计划,按需求建设农村家宴中心,由各镇、街道对建设可行性先行研判。

(二)完善标准。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硬件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农村餐饮制作特点,多方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海盐县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放心厨房)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动员培训。县食药安办组织有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等相关人员开展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动员培训,明确任务要求,统一方法标准,全面组织实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每年4月至10月)

(一)布点申报审核。由各镇(街道)组织相关村(社区)等实施主体提出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布点方案,按时完成布点申报。开展督促和指导,对相关村(社区)等实施主体按照建设标准提出的设计方案,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予以图纸审核和建设指导,确保设计方案既符合建设标准又具备可操作性。

(二)推进项目建设。由各镇(街道)组织相关村(社区)等实施主体对列入建设目标的家宴服务中心按照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每月开展项目督查,抓好建设进度以及施工质量。

(三)提升乡厨素养。组织开展农村家宴厨师(及帮厨人员)培训和体检,引导家宴厨师办理营业执照,动态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严格执行乡厨进入家宴服务中心的准入条件。组建乡厨协会(分会),开展行业指导,强化行业自律。

(四)规范餐具消毒。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农村家宴服务中心餐具统一配送企业开展重点督查,检查各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毒剂、洗涤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对餐饮具的消毒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五)推广责任保险。由各镇(街道)为农村集体聚餐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将家宴服务中心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各承保机构合理使用保险公益资金,定期举办家宴厨师培训、食品安全知识进村(社区)等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排查等基础性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0月至11月)

各村(社区)等实施主体完成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后,填写《海盐县农村家宴服务中心验收申请表》,提出验收申请,经镇(街道)初审合格后报县食药安办,由县食药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3

海盐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负责全县家宴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制定,并对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牵头开展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厨师市场准入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进行考核验收。指导县餐饮行业协会制定农村家宴厨师服务规范。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达标验收后奖补政策兑现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农村家宴产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农村家宴服务中心餐具统一配送企业监管、日常抽检和年度考核,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督促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将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列入农村社区基本设施和服务范畴。牵头开展推动家宴移风易俗,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组织相关村(社区)进行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布点,按时完成布点申报,落实督促管理及指导措施。推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开展辖区家宴厨师的登记备案和信用评价实施家宴厨师健康体检和年度培训,引导辖区内家宴厨师组建协会(分会),培育辖区农村家宴产业化团队。

相关村(社区):负责实施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新建或提升改造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