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盐县澉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海塘安澜工程(长山至杨柳山段海塘)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2- 12- 02 11: 27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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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海盐县海塘安澜工程(长山至杨柳山段海塘)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秦山街道,杭州湾北侧海盐沿岸

海盐县澉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括长山至青山段、青山至杨柳山段的海塘安澜工程,总长约7.99km。本工程主要提标加固300年一遇海塘5.28km,加固外侧海塘2.71km,塘前修复滩地7.44公顷,清淤疏浚1.8公顷,建设配套道路2.19km、旱闸1座、停车场1处、便民服务点4处、管理用房1处等。本项目主要任务为青山至杨柳山段海塘防潮标准为300年一遇;长山至青山段按两道防线联合防御,外侧海塘按照塘身及塘顶高程防御3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

合理控制临时施工用地,不得多占用地;工程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及时平整恢复原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绿化覆土、场地平整、边坡种植草皮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制定抢潮作业方案及海塘迎水坡保护方案;对施工期间造成的海洋生态资源损失进行补偿;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抽运纳管至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