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500吨可降解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永福社区储龙桥 | 海盐县董氏袜业有限公司 | 嘉兴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海盐县董氏袜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可降解包装材料建设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望海街道永福社区储龙桥。项目主要利用自有厂房,以聚乙烯、D2W降解料为主要原材料,经吹膜、分切、印刷、切膜、制袋、成品包装等工艺,购置吹膜机、制袋机、折边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吨可降解包装材料(厚度高于0.03毫米)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环保、结构稳定等特点,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利税60万元。 | 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场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再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要求企业在吹膜机、制袋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和软帘,将印刷洗车工序置于负压房内,同时设吸风装置收集废气,收集到的所有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避免将噪声源强高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厂界附近;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绿化。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必须及时收集,妥善堆放、专人管理。厂内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暂时贮存场所。边角料、一般包装物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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