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荡镇新农贸市场“五化”提升、文明创建宣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沈政项〔202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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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沈荡镇新农贸市场“五化”提升、文明创建宣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新农贸市场“五化”提升、文明创建宣传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位于沈荡镇新农贸市场,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完善沈荡新农贸市场信息传达,完善配套设施。因此,该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涉及公益广告及电子显示屏、便利化各类标识、文化墙、母婴室装饰、南北大门口配套服务台以及文明创建、垃圾分类工作配套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5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六、项目建设周期 1个月。 七、项目委托方式 该项目采用竞价方式委托实施。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2年 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