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412/2022-74073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文件编号: | 盐政办发〔2022〕40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工作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列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区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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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通元镇要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组建督办工作小组,主动约谈、督促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实施方案,建好微型消防站,确保发现火情后能3分钟内开展灭火;每月要跟踪问效,牵头协调解决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要在重要时间节点落实死看死守措施保证安全,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报请有关部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逾期未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县经信局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县住建局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备案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专职消防队要做好灭火救援演练;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办单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 二、强化监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章立制,从源头管控,未经消防验收、备案的建筑物、场所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改变建筑物、场所原消防验收、备案用途的必须重新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镇(街道)要尽快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清单,有关部门要跟进处理;不能通过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要及时撤销原批准,属地镇(街道)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三、加大宣传,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在整改期间,新闻媒体单位要发挥宣传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公告,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整改结束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情况纳入县政府2022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处罚,并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县政府将继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两创中心内有8幢厂房。目前,已经入驻企业18家,汇集了紧固件、纺织、塑料、服装、箱包、包装等行业企业,入驻企业多、行业种类全、火灾负荷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引起严重社会影响。 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 1.部分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存在“三合一”现象; 2.部分生产车间擅自改变性质为丙类仓库,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 3.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故障; 4.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疏散通道严重堵塞; 5.防火门配件缺失,部分防火门被拆除; 6.部分车间办公区域与生产区域未防火分隔; 7.部分车间内违规设置夹层; 8.部分楼梯间堆放杂物、设置危废仓库; 9.部分车间内隔墙未采用0.5小时耐火极限墙体分隔; 10.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 11.厂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报警主机故障点位较多未处理; 12.部分消火栓被圈占和遮挡; 13.部分烟感、喷淋被涂料覆盖影响正常使用。 三、整改措施 通元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拆除违法建筑,督促产权和使用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由设计单位出具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文件后进行施工改造,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除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