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关于《通元镇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
|
||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通元镇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进行了公示,征集期间除相关政策咨询外,未收到反馈意见。 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通元镇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