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海盐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2〕119号)收悉。根据海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度第二次专题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上报的《海盐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