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22〕39号
FHYD01-2022-0012

  • 发布时间: 2022- 10- 10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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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提升我县营商环境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8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北斗七星”工作格局,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水平,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政策举措,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一带三城”、开展“三个年”活动和七大提升行动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以实现“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开放水平最佳、企业获得感最强”为目标,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聚焦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环节,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新突破,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聚焦营商环境综合性和单项指标,无感监测指标水平有跃升,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有明显提升,力争营商环境水平位列全市前列,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海盐辨识度的制度创新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1.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领取、一日办结”,落实企业开办零成本。推广“一网通办”平台应用,不断提高网上办事率。进一步完善住所申报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深入落实“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5项注销机制,全面优化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办事流程,推动注销便利化改革。探索推进企业歇业制度。

2.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推进项目审批全流程(含联合验收)接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实现企业投资项目100%平台申报、100%平台审批、100%平台出件,持续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深化“标准地”改革,规范全县“标准地”指标确认“一件事”流程,除负面清单外,新批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供地,探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地”改革。加强综合测绘成果质量监管,开展综合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推广使用综合测绘合同标准范本。实施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等阶段“多合一”审批。探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释放工程档案数字化改革成果红利,切实减少企业多方“跑腿”烦恼和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

3.优化不动产登记。持续提升不动产线上受理办结率,同步推广应用不动产电子权证,扩大电子权证应用场景,并提供自助缮证服务。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与纳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强化企业“一窗申请”“一人交互”“一表填报”“即时办结”“同窗领证”(或邮寄送达)。全面实施不动产抵押登记全市通办,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市“就近能办、多点能办、少跑快办”。推进不动产登记自然状况、抵押查封限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公开查询等服务,拓展网上查询、现场自助机查询和窗口查询等多种便利化查询方式。加强不动产登记联办业务延伸服务能力,开展新建商品房项目“交地即发证”“交房即交证”服务。

4.提升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水平。海盐县全域低压供电容量开放至160千瓦,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公用设施接入成本,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证。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全面实施“一窗通办”、外线审批承诺制。加快用水报装、用气报装平台数据编目和归集工作。探索“污水入网一件事”改革,实现供水全业务接入政务服务综合性自助终端“市民之窗”。

5.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十税合一”“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全域覆盖,积极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探索“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年纳税次数压减至4次以内。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大力推广税费事项“掌上办”。适时开展出口企业无纸化备案单证试点工作,提升出口业务全环节办理速度。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实“一户式”管理机制。

6.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大力推广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加强银担合作考核,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持续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增强信贷支持稳定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新增贷款、审批权限等政策支持。

7.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一件事”改革,推进“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平台应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建设,积极推进中国海盐(集成家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筹建工作,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发挥品牌指导服务站作用,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8.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加大财政对科研支出投入,支持浙江清华长三角军民协同创新研究院、南北湖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复旦科技园发展研究院(海盐)科创中心等合作平台做大做强。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建设国家级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企业数量占比。促进外籍人才停居留便利化,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全覆盖。聚焦产业发展,办好“智赢海盐”引才活动,支持各类人才申报国家、省市人才工程;推进硕博倍增,组织企业赴高校对接引才,大力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来盐创新创业。

9.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效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司法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压减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全流程环节、时间和成本。加强涉破产事务办理程序规范性建设,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促进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重整再生。通过采取“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机制、以及司法拍卖、变卖等手段,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出清。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健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二)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0.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和“无前台”服务机制,推进“未来大厅”建设。推动“无证明化”改革扩面,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所需证明材料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替代。深入推进便民利企“一件事”梳理集成和迭代升级,实施75项便民利企“一件事”集成改革。

11.提升“一网通办”率。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持续推进高频事项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体验。强化“一网通办”应用推广,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向村(社区)延伸扩面,政务服务综合性自助终端接入“一网通办”。全年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达到90%。深入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2.放宽市场准入。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定期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畅通负面清单外事项办理渠道,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13.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研究探索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化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探索推行“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后评估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一站式”受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组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和审查员名录库,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从自我审查向相对集中审查转变。

14.推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推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涉企经营政府信息归集共享,探索“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模式。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模式,基本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力度,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

15.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持续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差异性规定。全力推进“电子招投标”应用,实现传统招投标模式向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转型,推动评标评审专家共享、数字证书互认。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和合同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40%。深化政府采购在线询问和质疑机制,完善投诉在线处理流程,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

(四)围绕安商稳商全方位强化企业服务

16.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大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重点是加快推进“5+4”政策包快速落地见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惠企政策“早兑付”,启用惠企政策直通车,实现数字化改革成果“全覆盖”,加快政策线上兑付环节的技术实现,实现上传数据“大口径”。

17.强化帮办代办服务。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发挥项目推进代办服务中心的作用,健全县、镇(街道)两级代办队伍,完善代办服务体系,明确代办职责、范围及流程,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高效服务,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县领导挂帅重大项目100%代办服务。

18.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依托“浙江解纷码”,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掌上办”“随时调”。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加强投资者保护,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和网络向下延伸,提升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行业组织的调解优势,持续推进“盐姐姐”“青和力”“双社双百”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品牌建设,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19.加强政企沟通。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利用线上企业服务直通车、96871平台、企业码等平台和线下沟通渠道,健全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机制。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发挥助企诉求“一站式”兜底办理模式作用,切实为企业解决发展经营过程中的问题。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营商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研究部署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对标对表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改革措施落地落实。要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检查督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健全营商环境问题交办督办机制。建立全过程检查督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强化结果运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创新举措和惠企纾困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兑付各类帮扶奖励资金。积极开展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典型案例,推动改革创新举措复制推广。

附件:海盐县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清单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