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 发布时间: 2022-01-07 16: 39
  •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努力构建与海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规划基期为2020年。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养老工作方针,立足我县养老服务发展趋势,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制度基础不断夯实。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原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出台的《海盐县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发展老年电视大学实体化办学的若干意见》《海盐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办法》等政策先后被省民政厅以专刊形式在全省推广,为推动新一轮养老机构建设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

——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县财政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大,并将养老服务纳入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完成县老年公寓三期建设并投入运营,新建成西塘桥街道九九颐家养老中心,望海街道九九颐家康养中心项目开工建设。对4个镇(街道)的敬老院、县老年公寓一期二期实施了消防改造,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清零。9个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8家,实施了首批100户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全县共建成各类养老床位  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连续5年实施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发展老年助餐点和开展配送餐服务,在全市率先开启为老服务流动车与党员志愿服务车相结合的为老服务新模式,启用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电视大学实现了全区域覆盖,我县成为全省第二个获评“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的县。

——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县幸福颐养中心列入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全省首批康养联合体试点单位,百步镇银康养护院成为全省首家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养老机构质量评价四星级认证的机构。新增专业为老服务组织9家,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3家,社会化运营1家。完成了160人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19人享受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

表1:

“十三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 要 指 标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完成值

1

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100

2

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

100

100

3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占户籍老年人口比例(%)

3

3

4

千名老人拥有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张)

20

41

5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张)

40

40

6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医养结合比例(%)

100

100

二、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县应对老龄化做好养老服务的重要机遇期和窗口期,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挑战。

(一)面临形势

我县正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有:一是养老服务压力升级。根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县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0.575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7.6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14561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77%。据预测,预计我县到2025年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12万。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将明显增加,家庭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二是养老服务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到位、不合理,难以形成有效覆盖,养老服务功能发展受限,与城市养老服务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养老服务供需不均。农村养老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不均,对康复护理与精神文化等需求的专业服务有待提升。四是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短缺。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护理人才与管理人才不足,基层养老队伍力量薄弱,影响高品质养老服务升级与服务品牌连锁化可持续发展。五是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不高。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尚未系统集成,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相对有限,智能设备与产品配备远未普及。六是养老服务政策有待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家庭养老支持等一系列长期性、根本性的政策尚需探索深化。

(二)发展机遇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提出要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一是发展基础坚实有力。海盐作为长三角一体化的核心区块,发展优势更加明显、前景更加广阔、转型升级发展的潜力巨大,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支撑。二是具备充足的消费潜力。巨大的老年人口背后蕴藏着庞大的消费潜力,孕育了大量的产业机会,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老年人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消费能力日益提升,养老服务可正成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海盐服务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适应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深化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打造具有海盐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努力让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有保障,满意度更可持续,助力我县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推进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从履行保基本兜底线职责逐步拓展到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普惠养老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

坚持城乡养老一体发展。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突出社区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整合社区各类照护资源,提供整合式照护,满足老年人就地养老的意愿。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农村养老发展模式。

坚持养老数字改革赋能。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应用和推广,探索建成一批“数字化养老院”,提升养老服务大数据的分析和研判能力。

坚持多元参与促进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行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实现服务内容更丰富,服务供给更充足,在政府保基本、促普惠的基础上丰富个性化养老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管理体制机制运转更加高效,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具有海盐特色的养老模式基本形成,老年人民生福祉和生活品质实现跨越提升,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家院融合持续深化,医康养结合模式日趋成熟,康养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老年福利保障切实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持续深化,完善与长护险相衔接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提高,老年优待对象扩大、更加精准。探索老年人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

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增强。打造一站式养老服务社区,提升失能失智、空巢和独居老人的综合照护能力,加强家庭喘息服务。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更加紧密,家庭适老化改造更加普及,家庭照护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

康复护理质量持续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万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培育5个康养联合体。所有护理员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

护理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规范养老护理员队伍管理,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过硬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7人以上。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比例提高到18%以上。

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大力推进养老领域数字化改革,“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高效运行,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智慧场景高频应用,老年人获取服务更加便利。

表2:

海盐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

实际值

2025年

规划值

1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

60

100

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60

3

失能失智老人护理专区(%)

28

70

4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

80

100

5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

60

100

6

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工(%)

30

≧50

7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0

≧27

8

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比例(%)

15

18

9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人)

20

25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统筹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资源,完善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作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优化统一的评估标准,强化需求评估的多专业协同团队建设。建设统一的需求管理和服务平台,精准保障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2.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公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优化补助方式,根据需求评估确定差异化的服务内容和梯度化的服务时数,制定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3.健全老年福利保障制度。持续完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价格调整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等。继续为全县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基本保障制度。

4.加强特殊老年群体关爱。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周探访率达到100%。做好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为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

5.发展普惠型养老机构。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推动镇(街道)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养老机构加强财务审计和年度审查,确保公益性。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

6.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应改尽改。支持有需要的普通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动由“兜底型”向“普惠型”转变。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适老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

7.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实行集中供养。拓展镇(街道)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

(二)创新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1.加强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根据老年人口密度,增加中心城区嵌入式、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从规划上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医院毗邻而建。促进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更加合理,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型、原居安养型、护理康复型等特色明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已建住宅小区,以社区为单位全面完成整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活动室等共建共享。推进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推进5A级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3.巩固家庭养老基础作用。鼓励家庭承担养老基础性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为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通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免费培训家庭照护者500人次以上。

4.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挥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平台、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等各方资源,响应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发挥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数量和位置优势,强化中心与站点联动。建立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立足嵌入式养老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5.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老年人数字赋能建设。培育发展专业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6.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进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通过自建食堂、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和网络订餐平台等,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7.持续提升机构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机构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护理专区建设。深化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床位短缺预警机制。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性政策保险作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8.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国企化改制,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企,建立灵活的薪酬体系和用人机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

9.深化“家院互融”服务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家庭互动互融,养老机构通过开放场所、承接运营、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支持机构开展社区短期托养服务,为失能、认知障碍、术后康复等居家老年人提供阶段性照料护理服务。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张以上。

10.推进区域合作交流。持续推进长三角示范区区域养老服务合作,开展规划协同、信息共享、标准互认、政策同享,促进区域内养老服务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三)壮大养老服务产业体系

1.大力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支持本土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加大对国有、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力度。引导县级国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成立专门运营公司或事业部。探索成立以养老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2.探索“物业+养老”新模式。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模式,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盘活小区公共资源,创设嵌入式小微机构、便民食堂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养老服务和敬老爱老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业务,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参与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协同关爱居家高龄、独居空巢老人。

3.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终端。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获取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4.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行业”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养老消费领域,打造长三角老年旅居康养目的地。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新农村建设、绿色农产品开发、教育培训、健康娱乐、体育文化、旅游开发、家政服务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建立医养康养结合体系

1.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进一步深化我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健全资金筹集、需求评估、待遇支付、服务供给、经办管理有机衔接的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管理科学、全面覆盖的海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坚持机制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2.推进医养联合体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支持下的医养联合体建设。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加强老年失智症防治和防跌倒综合干预措施建设。

3.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建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家庭有序转接、能力评估、专业服务和照护政策衔接配套的服务体系,县镇(街道)层面都建立康养联合体。推动医疗机构设立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康养联合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等。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长期护理保险等福利服务补贴。

4.建设康复辅具租售和适配服务平台。建设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为一体的县级康复辅具服务平台,普遍开展康复辅具租售业务。及时更新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开展公益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

5.促进医养康养紧密融合。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护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照护一体化服务。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能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四星级养老机构配有康复护士,五星级养老机构配有康复医师或康复治疗师。开展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

(五)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体系

1.丰富服务专业人才供给。探索与嘉兴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设立老年照护与管理专业。引导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并与养老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实训及就业。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异地招聘力度,探索在对口帮扶地区建立养老服务劳务输出基地。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展老年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与老年人比例,2022年达到每万名老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20人,力争2025年每万名老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达到25人。

2.开展技能培训认定。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发挥县级护理员培训基地县幸福颐养康复中心的示范和指导作用,逐步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评估人员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开展以师带徒等新型培训,建设不少于1家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2025年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占比达到18%。加强农村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实现服务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

3.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把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深入开展“银龄互助”行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活动。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互助养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强化科技支撑。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和推广,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养老机器人等智能养老设备和适合老年人的产品,以智慧提高人力服务效能。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加强老年人身份、生物识别等信息安全保护。

5.推进数字化改革。基本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交互、促进平台共享,实现养老业务在多空间、跨部门、跨领域的高度整合,形成深度融合、有机协作的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

(六)加强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1.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线上线下、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监管结果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2.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引领。健全涵盖机构、居家、社区的养老服务、管理和支撑保障标准,形成互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落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记录和人员档案数据库,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养老服务满意度、需求调研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

4.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加强信息监管和信息公开,依法公示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定期公布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

(七)优化老年教育服务体系

1.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老年教育结构体系,创设现代老年教育学习环境,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老年教育,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社会参与、资源融通、灵活多样、优质均衡、充满活力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加强“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建设,为老年人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到2025年,实现参与老年教育总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比例的20%以上。

2.提升服务资源。实施老年人学习场所倍增计划、老年教育师资分类培训计划、老年学习资源配送计划、老年人学习组织培育计划、信息化促进计划、老年志愿培训计划,实现老年教育参与人数、老年教育机构总数、老年教育学习资源、老年人学习组织数量分别递增。建成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设工程,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资源。

3.提升教学品质。开展以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社会交往、心理适应和求救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争创“全国老年远程教育示范区”。

第四部分重点项目

(一)开展两大行动

1.开展居家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培植和规范并行,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全覆盖。探索建立融居家社区机构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机构,提高综合服务供给能力。继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适老化改造500户目标,改善家庭照护环境。

2.开展智慧养老拓展推广行动。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围绕运行枢纽中心、集成中心、监管中心及指挥中心四大功能,探索建立政府、市场、老年人三方供需对接机制,打造集线上监管线下服务为一体的智慧养老新模式。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打造全省的样板。积极争创“全国老年远程教育示范区”。

(二)推进两大工程

1.推进护理技能补短工程。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计划培训持证养老护理人员300名。健全养老护理人员分级培训机制,加强优秀人员褒扬奖励,实施入职奖补政策,吸引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落户海盐。畅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渠道,鼓励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工1名。提高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补助标准。

2.推进医养康养并进工程。公办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联合设立养老机构门诊室,100 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建立康复室,“十四五”期间拟建设康复室3个;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并且能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康养服务网络。

(三)实施两大计划

1.实施养老硬件提升计划。推进镇(街道)普惠制养老机构建设;实施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多点布局,提档升级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施老年公寓一期二期提升改造,新建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2.实施老年消费提升计划。推广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在养老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文化娱乐、金融保险、住宅家具、老年教育、咨询服务等为老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惠及便利减免,促进老年消费。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 +养老服务”,发挥党建工作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养老事业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实现全县养老机构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创建一批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品牌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同级规划委员会中的作用,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口增加和养老服务发展的需要,财政投入稳步增长。到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

(四)加强监督评估。强化规划执行刚性,坚持任务清单化、清单项目化、责任具体化,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促考核机制,完善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并适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规划解读:海盐县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作者: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