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批,2021年9月15日) 序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县(市、区) | 受理 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 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嘉兴市 | 海盐县 | X202109140039 | 通远镇01省道北侧嘉兴新月照明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资质和环评审批,擅自从事照明器具的喷金、喷漆加工,过程使用大量工业酒精、三氯化铁、四氯化铁等化学物质,企业周围空气中气味明显,经常偷用油性喷漆,且该油漆系企业自制,其设备和油漆储存在其它地方。 | 其他、大气 | 经查,嘉兴新月照明有限公司现有实施项目为年产 500万只LED、浴霸灯泡建设项目,于 2020 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嘉环盐建〔2020〕261 号),2021年1月建成并投入生产,目前正在开展环保自主验收,已完成验收检测,正在编制验收报告准备公示。该企业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料为水性漆、金茶水,水性漆主要成分为水性丙烯酸树脂、水和工业酒精;金茶水主要成分为氧化铁颜料、甲醇和蒸馏水。企业生产中未使用三氯化铁和四氯化铁等化学物质。对企业废气设施排放口及厂界开展采样检测,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的要求。现场检查时,企业内未发现使用油性漆的迹象,厂区其它地方也未发现油性漆生产设备和油性漆储存。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水性漆,是其从供应商处购买,可以满足生产工艺需求。 | 不属实 | 无 | 无 |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