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60万平方米电子产品专用石墨烯导热膜建设项目 | 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区长山路282号 | 浙江墨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区长山路282号,租用海盐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厂房1405平方米,以石墨烯水性滤饼、氧化石墨水性滤饼、塑料衬底(PET)、离型膜、石墨毡为原料,经高速搅拌、混合搅拌、离心浓缩、分散、涂布、压延、模切、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高压均质机、砂磨机、高速分散机、离心机、涂布机、石墨化炉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60万平方米电子产品专用石墨烯导热膜的生产规模。 |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附近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调节、沉淀后与职工生活污水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