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广“秦义联盟”调解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21〕28号

  • 发布时间: 2021-07-26 1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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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全面推广“秦义联盟”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广“秦义联盟”调解模式实施方案

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打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秦义联盟”调解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模式,聚焦稳定主题,突出基层基础,激发社会活力,整合多元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确保联盟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

的调解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因地制宜,创出特色。立足本地矛盾纠纷实际状况和调解队伍建设情况,从实际出发,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联盟组织。

三、工作目标

以秦山街道“秦义联盟”调解模式为样板,以《“秦义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依据,在全县各镇(街道)推广“秦义联盟”调解模式。增强基层调解力量,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调解联盟组织架构。对照《“秦义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实际,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调解联盟,成立联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联盟各项工作。挖掘各站办、村(社区)及辖区内热心基层治理工作的各类组织和个人组建联盟,建立联盟成员名册,并定期更新。推进调解联盟阵地建设,构建联盟三级组织架构,在镇(街道)层面,成立联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村(社区)、工业园区、中小学校等建立联盟工作站,在村小组一级建立联盟服务点,通过“室、站、点”建设实现联盟全域覆盖。

(二)规范调解联盟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联盟内部岗位责任、学习培训、纠纷登记、跟踪回访、信息反馈、重大纠纷快报、工作例会、考核激励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联盟成员规范化管理,实行标识标牌统一,落实联盟成员“准入退出”机制。加强联盟成员队伍培训,每年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形式,运用案例分析、现场观摩、岗位比武等方式,不断强化联盟成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

(三)打造多形式的联盟服务。把“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理念融入到矛盾纠纷化解之中,依托法治小院、睦邻客厅等,建立一批“家门口调解室”,探索创新“圆桌调解”、“板凳调解”、“流动调解”等调解形式,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居民家门口。广泛吸纳乡贤及当地“老娘舅”等调解力量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并培育组建一批民间调解类社会组织。

(四)发挥调解联盟工作实效。依托联盟成员深入基层、分布广泛、熟悉民情的优势,加强不稳定隐患排查,落实日常排查、联合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机制,实现对矛盾纠纷引发轨迹、薄弱区域、动态趋势等智能预警。健全分析预警研判,建立“日周月”工作清单制度,即服务点每日一巡查,工作站每周一研判,联盟办公室每月一通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发挥联盟力量最大限度就地及时化解。建立调解案件定期报送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每月上报案件统计表,由司法所进行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调解联盟建设,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联盟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镇(街道)6月底前全面完成联盟组织架构建设,并将相关文件、名单报县司法局。建设后要切实推进联盟实质化运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于12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成效。

(二)落实工作保障。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各镇(街道)应将联盟运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联盟阵地建设、队伍发展培育、日常运行及考核奖励中予以经费保障。落实专人负责调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调解联盟的优势特点、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不断扩大联盟社会影响力。

附件:《“秦义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