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412/2021-66971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海盐县十五届政府召开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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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播放视频 ■全媒体记者 潘成豪 本报讯 昨天下午,海盐县十五届政府召开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海盐县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方案》、《海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碎社主持会议。 海盐县政府质量奖是县政府对全县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并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好质量奖励。根据《海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海盐县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设“海盐县政府质量奖”(简称“质量奖”)和“海盐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简称“提名奖”)。“质量奖”获奖组织每次不超过4个,每家奖励20万元,“提名奖”获奖组织每次不超过3个,每家奖励5万元。同时,方案鼓励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海盐县政府质量奖。 会前,大家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