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文化礼堂等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批复

盐民批〔2021〕8号

  • 发布时间: 2021- 04- 09 15: 54
  •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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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文化礼堂、海盐县武原街道首荡文化礼堂:

你单位关于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注销登记。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分剩余财产,具体事项由业务主管单位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

此复。

海盐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2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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