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21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07 14:51
  • 发布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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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现将拟编制的《2021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县司法局。

公示日期: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573-86153573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39号

邮编:314300

附件:1.关于《2021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2021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附件

2021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1

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县人民政府

县生态环境分局

2

城市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县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3

关于实行工业等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约定制度

县人民政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4

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县人民政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5

修订《海盐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0-2020年)》

县人民政府

县气象局

6

海盐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

县人民政府

县交通运输局

7

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县人民政府

县财政局

8

三毛小学东校区新建工程

县人民政府

县教育局


相关链接:【反馈】《2021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