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2021年度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 发布时间:2021-04-1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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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朱小芳 通讯员 夏建生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海盐县教育局获悉,根据《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4月20日起,2021年度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工作将正式启动。

此次申请积分对象须为在海盐居住工作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新生须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当年度8月31日),初中新生须当年度小学毕业。积分由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海盐工作,同时持有本人在海盐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月20日至6月10日(工作日)为申请期。在海盐就读的申请人到相应的学校(幼儿园)领取积分申请表,非在海盐就读的申请人到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领取积分申请表。填写完后,均到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积分。

6月15日至6月20日(工作日),申请人或委托人(需持委托证明)凭身份证到申请积分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领取积分卡。

6月22日至6月26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原则上在积分办理镇(街道)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选择报名。其中,在武原街道和望海街道办理积分的也可以就近选择其他镇(街道)公办学校报名。每名流动人口子女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报名。

海盐县教育局将于6月中下旬公布各镇(街道)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流动人口子女招生计划。各镇(街道)相关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遵循“相对就近、积分优先”原则,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相关学校对拟录取名单在7月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并通知家长。被录取流动人口子女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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