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征询异议公告(2021-24)


  • 发布时间: 2021- 04- 15 14: 38
  •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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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望海自然资源所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准予办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

联系地址:望海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86885063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2021年4月15日

序号

申请人

房屋坐落

房屋用途

房屋层数

实际占地面积

实际建筑面积

批准占地面积

批准建筑面积

拟登记占地面积

拟登记建筑面积

1

陆彩根(户)

新兴佳苑三区101号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90.45

398.81

90

270

90

270

2

王虎(户)

新兴佳苑三区69号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90.45

398.81

90

270

90

270

3

贾彩林(户)

新兴佳苑四区53号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90.45

398.81

90

270

90

270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