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关于《海盐县于城镇“小县大城”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公寓式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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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6日,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就《海盐县于城镇“小县大城”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公寓式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拓宽渠道,认真做好民意征集工作。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于城镇“小县大城”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公寓式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