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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宋雁鸿同志任职的通知
盐政干〔2021〕7号
发布时间: 2021-04-15 17: 38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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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宋雁鸿同志任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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