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盐县2021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农〔2021〕33号

  • 发布时间: 2021-03-30 17: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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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为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领域腐败行为发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现将《海盐县2021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9日


海盐县2021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领域腐败行为发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海盐县2021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完善一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长效管理机制,将村级小微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氛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指数测评工作,力争全年80分以上的村达100%,其中授星村比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提升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一是鼓励开展村级集体资金“非现金”收支,做到资金收支笔笔留痕;二是做到村级收款收据动态监管全覆盖,做到每笔收入账内核算;三是强化村级支出网上审批,做到每笔支出全程监管;四是持续开展村级资金竞争性存款工作,确保资金存放安全有序;五是持续开展村级财务收支“三年一轮审”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提升台账监管,确保家底清晰。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工作进度,适时推进台账提升工作。一是强化固定资产台账月结月清,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强化土地资源台账监管,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三是强化村级租赁合同台账监管,做到租赁收入应收尽收且收取及时;四是强化村级工程台账监管,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遏制村级工程领域腐败行为发生。

(三)开展专项治理,整治重点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村级“小金库”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费收缴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未及时收缴土地流转费的村(社区)查明原因及时整改;三是组织开展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合同期限、金额及收缴情况是否违规违纪,督促抓好整改。

(四)运用省级平台,升级监管系统。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上线使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改革。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进一步理清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整治提升工作执行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审计监督;镇(街道)承担监督责任主体工作,具体做好日常监督、代理会计、代理出纳等工作;村经济合作社是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扎紧制度笼子,推进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产权交易、非生产性开支、网上审批、劳务用工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三)开展指数测评,促进规范管理。试行《海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指数测评表》(见附件),组织全县105个村经济合作社开展指数测评,对测评分达85分(含)以上的村授予“三星村”、90分(含)以上的村授予“四星村”、95分(含)以上的村授予“五星村”称号。

(四)健全监督渠道,推行阳光运行。完善监督方式和渠道,健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数字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设清廉村居。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监察工作联络站一体运作、合力监督优势,强化“一肩挑”后村级权力的有效监督。

附件:海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指数测评表(2021版试行).pdf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