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504X/2021-00056 | 成文日期: | 2021-03-23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工作 |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女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将自己年龄改小13岁,竟是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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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帮我看看这个人的身份证是不是有问题?”3月10日,海盐县公安局秦山派出所社区辅警张坚收到了辖区一公司财务人员的求助。原来该财务人员在登记新入职员工基本信息时,发现新员工迟某提供的身份证材质与普通身份证不一样,怀疑是不是有问题。张坚立即将问题反映给了社区民警江一。了解情况后,江一随即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迟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民警通过系统查询,结果显示查无此人。这说明迟某确实使用了假身份证。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迟某带回所内作进一步调查。在询问中,迟某承认自己提供的身份证确实是假的,是在老家花了120元买的。真实的身份证她也随身携带着,只见上面的出生年份赫然写着“1955年”,比假的身份证上的“1968年”整整大了13岁。问起为何使用假身份证?迟某支支吾吾地说道,是因为怕自己年龄太大有些工厂不招收,才故意将身份证上的年龄改小了13岁。 在进一步的询问中,民警了解到,迟某的丈夫十几年前就去世了,这十几年来她独自拉扯三个孩子长大。如今三个孩子都已各自成家。为了不成为孩子们的负担,挣些钱补贴家用,在老乡的介绍下,她毅然从老家河南踏上了外出打工的道路。最终迟某因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被海盐县公安局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伪造的那张身份证。询问结束之后已是中午12点多,民警考虑到迟某还没有吃午饭,便在食堂为其购买了一份饭菜。迟某愣了一下,对民警的这一举动感到十分意外,不停感谢着民警的暖心举动。民警也耐心提醒她工作可以慢慢找,但违法的事情绝对不能再干了。 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在生活中,不管有任何理由,千万不可伪造、变造身份证。如果丢失居民身份证,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同时使用假身份证也会为自己带来风险,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请广大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