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海盐行动的实施意见

盐政发〔2021〕3号

  • 发布时间: 2021-02-19 15: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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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嘉兴、健康海盐行动,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嘉兴行动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健康优先的理念在公共政策中充分体现,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体现健康水平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继续走在前列。基本建成与海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服务体系,以努力打造“健康中国样板地”为目标,擦亮“新时代全面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健康底色。

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为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更为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更加公平,健康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高,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社会。

二、行动任务

(一)全面实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教育向综合整体的健康促进转变,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掌握疾病预防、早期发现、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及应急自救互救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居民理解、甄别和应用健康信息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功能,发挥医务人员等的专业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出一批健康专栏,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做好健康素养促进技术指导与支持,规范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托幼机构、幼儿园、学校、医院和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引导居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强化公共设施供给,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强化体育场地设施迭代升级,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打造群众身边的“10分钟健身圈”。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服务能力,推广体育运动健身项目,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注重“互联网+全民健身”数字体育发展模式,以“数字体育”发展为引领,将“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建设作为基点,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协同、共建共享、公众参与”总设计,采用“2+X+10T”模式,着力打造“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加快新建和改造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实现体育资源科学配置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重点提升“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建设,配置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驾驶舱”,通过全民健身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结合,加快为居民提供具有科技感、高品质的“一站式”体育信息资源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养老、旅游融合发展,着力创新“体医融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

4.实施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强化执法监督。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和酒精制品,校园周边严禁设烟草和酒精制品销售点。积极开展控烟教育,重视青少年控烟工作,杜绝中小学生尝试“第一支烟”。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开展烟草使用和饮酒行为流行病学调查。贯彻《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强化对公共场所违法吸烟行为的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烟草专卖局)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稳步推进国家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行动三年方案》,推动与第三方联合社会心理服务建设,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三级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和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心理健康促进和教育。(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

(二)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6.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治气、治水、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产业和交通为重点领域,更加突出源头防治和精细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加强源头管控,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力度,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持续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7.实施绿色环境打造行动。全面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营造卫生宜居的生活环境。深化“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成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村镇、健康县城建设,推进“无蚊村”、“无蝇村”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分类办、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8.实施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深化“五水共治”,开展“全域美丽河湖建设”。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保障,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深化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设施信息化建设,力争在2022年前实现供水智能化管理。加大供水水质监管力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水务集团、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

9.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和问题食品主动召回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完善跨部门、跨层级、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控制和分析预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每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严格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优质粮食工程”等专项攻坚行动,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责任单位:县食安办)

10.实施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稳步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畜禽屠宰监管力度。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到省市要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11.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行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事权,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和风险防控,防范发生重大药品不良事件。建立健全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800份/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50份/百万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12.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施路长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较上年减少,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健全道路交通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重点查处与事故关联度高的超速、超载、超员、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深入实施“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3.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夯实县域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完善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织密筑牢母婴安全保障网。以全面推广实施出生缺陷预防项目为重点,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相关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网络,服务内容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出生后各阶段。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促进项目,完善县、镇(街道)两级筛查网络,对3岁以下婴幼儿开展发育监测和筛查,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的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优化妇女保健全程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广泛开展青春期、育龄期、更年期保健服务。开展孕产期心理筛查,对筛查结果可疑及异常的孕产妇进行心理保健与心理干预。继续推进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

14.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将近视、龋齿、肥胖等防控作为学校健康促进的重要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开展生命教育和健康学校建设。中小学校按规定配足校医,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委编办、团县委、县妇联)

15.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及其能力建设,完善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指导和监督执法能力,督促引导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加强过程防护,抓好应急处置。抓好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防范群体性或重大职业病事件。全面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落实职业病救治保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

16.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康复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完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医保局)

(四)防控重大疾病

17.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加强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巩固“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规范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救治能力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急救培训。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规范分级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开展血脂异常患者社区管理。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高危人群,监控肥胖、吸烟、缺乏体力活动和不健康的饮食习惯等健康危险因素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医保局)

18.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癌症防治相关信息及知识要点,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倡导积极预防癌症。制定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推进重点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开展肿瘤全周期监测。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推广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完善大病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

19.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探索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推行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建立慢阻肺监测管理随访体系,掌握基础资料和变化趋势,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加强社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人员培训,加强相关诊治设备和药物的配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

20.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对糖尿病高危人群加强危险因素的针对性干预,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医保局)

21.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特殊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等。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传染病监测、疫情研判和预警,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有效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提升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控制水平,合力推进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22.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提升,推动实现分级诊疗。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建设,开展与长三角知名医院、专科团队深度合作。实施“医学高峰”计划,合理布局学科建设,高质量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力争在重大传染病救治、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严重创伤和重症患者综合救治、肿瘤诊治等一批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强化区域卫生规划落实,大力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强化卫生人力资源在医疗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切实提高千人医生数比例。(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23.实施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通过“中医云”系统,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公立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科,开展中医日间综合服务行动,增加治未病服务项目,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中医预防保健必要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65%以上。遴选一批中医药科普巡讲专家,深入实施中医药“三进”服务,推进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保护。积极创建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4.实施智慧健康管理行动。全面推进县域卫生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快健康大数据统筹、归集、共享和应用,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做大做强健康大数据产业。推进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共享中心”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实现检查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字化管理,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整合人脸识别就诊、无感支付、5G远程医疗和遥控影像检查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深化“两卡融合、一网通办”,不断优化“健康海盐”掌上应用系统,优化智能导诊、预约挂号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

25.实施健康保障惠民行动。加大城乡居民慢病保障力度,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或慢性病保障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服务,为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买规定病种药品开通医保结算。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全面推行部分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发展健康产业

26.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优化健康产业政策支持,推动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临床医疗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加快生物医药科技研发,加强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发展健康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推进健康产业平台和载体建设,实施千亿生命健康投资工程,加快推进健康特色小镇、产业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健康领域有效投资和消费升级。推进“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文化”“健康+体育”“健康+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养老相关产业发展,完善公共场所、设施的适老化改造,推进养老产业全面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在医疗、文旅、体育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政府投资力度。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聚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破题社会办医政策障碍,包括民营医院市场准入、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大型医用设备采购等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健康海盐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考核,下设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围绕健康海盐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海盐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居(村)委、社会组织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参与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改进监测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健康海盐行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年度监测和评估工作,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第三方评估和行业评估,完善健康海盐建设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年度考评结果优秀的部门,予以褒扬;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健康海盐行动的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海盐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促进全社会关注健康、重视健康,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健康医疗广告和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健康科普信息的审核、监管,规范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事业、医务工作的理解、尊重与支持。


附件:推进健康海盐行动的主要指标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推进健康海盐行动的主要指标

序号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1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5.25

35

38

预期性

应急救护知识累计普及率(%)

16.1

26

40

预期性

健康促进县比例(%)

0

100

100

预期性

健康促进学校比例(%)

84.61

100

100

预期性

健康促进医院比例(%)

100

100

100

预期性

健康社区比例(%)

16.67

30

50

预期性

健康家庭数量(万户)

0.1022

0.3

1

预期性

2

合理膳食行动

成人肥胖增长率(%)

持续减缓

持续减缓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1.07

<5

<5

预期性

每万人营养指导员配备(名)

0

1

1

预期性

3

全民健身行动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3.5

93以上(按市级要求)

94以上(按市级要求)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8.3

42以上

43以上

预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04

2.1以上

2.5以上

预期性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名)

不少于2.5

不少于2.5

不少于2.6

预期性

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

100

基本实现全覆盖

100

预期性

序号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4

控烟限酒行动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6.73

<21.5

<20

预期性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30

>80

预期性

无烟党政机关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

22

30

预期性

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镇(街道)覆盖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6

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

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

93.7

完成省市任务

完成省市任务

约束性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75

完成省市任务

完成省市任务

约束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92

98

约束性

7

绿色环境打造行动

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

100

100

100

约束性

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100

100

约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美丽城镇建设(个)

全覆盖

全覆盖

预期性

国家卫生镇的比例(%)

60

100

100

约束性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序号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7

绿色环境打造行动

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健康乡镇建设的比例(%)

0

100

100

预期性


省级卫生村开展健康村建设的比例(%)

10.71

50

80

预期性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00

100

100

预期性


8

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

城乡居民饮用水总水样报告合格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城乡合格饮用水人口覆盖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农村饮用水供水保证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9

食品安全放心行动

主要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99.26

99以上

99以上

约束性


10

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

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

98

98以上

98以上

约束性


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

55.48

达到省市要求

达到省市要求

约束性


11

药品质量安全行动

基本药物质量抽检合格率(%)

>98

>98

>98

预期性


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0

0

0

约束性


序号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12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3.55

较2016年降25

较2016年降35

预期性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0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约束性



13

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婴儿死亡率(%。)

1.68

5以下

5以下

约束性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10万

9.5以下

9以下

约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69

5以下

5以下

约束性



母乳喂养率(%)

95.01

≥90

≥90

预期性



3岁以下儿童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率

(%)

59.9

≥80

≥90

约束性



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率(%)

73.17

≥80

≥90

约束性



14

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61.4

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3、60和70以下

约束性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 1

>1

约束性



序号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14

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90

约束性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90

约束性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50

>60

预期性



15

职业健康保护

行动

接尘工人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明显下降

持续下降

预期性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

>85

>90

预期性



16

老年健康促进

行动

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有所下降

有所下降

预期性



6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

增速下降

增速下降

预期性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100

100

100

预期性



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

100

100

100

预期性



序号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17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7.35

低于省市水平

低于省市水平

预期性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9.35

>66

>70

预期性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240.79

<209.7

<190.7

预期性


18

癌症防治行动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43.3

>46.6

预期性


19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9

<8.1

预期性


40岁及以下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15

>30

预期性


20

糖尿病防治行动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9.08

>70

>72

预期性


21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

<1

<0.5

预期性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95

>95

预期性


疟疾

消除

持续消除

持续消除

预期性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0.10

<0.15

预期性


肺结核发病率(1/10万)

34

<40

有效控制

预期性


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消除

持续消除

持续消除

预期性


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消除

持续消除

持续消除

预期性


序号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22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基层就诊率(%)

70.01

70以上

70以上

预期性




县域就诊率(%)

87.15

90以上

90以上

预期性




县医院门诊智慧结算率(%)

55.56

75以上

85以上

预期性




县医院检查智慧预约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开设夜门(急)诊(%)

100

100

100

预期性




23

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

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水平(%)

>25

>30

预期性




公立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比例(%)

>85

>90

100

预期性




24

智慧健康管理

行动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83.71

>90

>95

约束性




25

健康保障惠民

行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年增速(%)

6

10

10

约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年增速(%)

-2.3

10

10

约束性




26

健康产业发展

行动

社会办医服务量占比(%)

3.96

20

25

预期性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