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21〕6号

  • 发布时间: 2021-02-10 14: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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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员工留盐过年的暖心措施,查找、补齐政策短板,扩大政策覆盖范围,特制定本补充意见。

一、鼓励企业稳岗留工连续生产。对2020年产值超过(含)1亿元的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2020年产值8000万元(含)—1亿元的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与工业企业连续经营密切相关,有一定规模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平均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具体支持对象为: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

二、免费进行员工核酸检测。鼓励外地员工尽早回盐,对在2021年2月26日前返盐的外地员工免费进行核酸检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三、赠送留岗员工流量礼包。鼓励各运营商为春节留岗员工免费发放手机流量礼包,开展优惠购机、亲情套餐等优惠活动。(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电信海盐分公司、移动海盐分公司、联通海盐分公司)

四、丰富在岗员工子女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就近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免费冬令营活动,倡导春节期间给予企业在岗员工子女关爱服务。组织开展2021年新春“云上假期”公益系列活动,丰富在岗员工子女假期学习生活。〔牵头单位:团县委;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档案馆、各镇(街道)〕

五、加强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服务。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外来员工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面实行24小时值班,春节期间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健康服务。2021年2月11日-2月19日,外来员工及家属到全县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门诊、急诊诊察费。(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春节假期开通24小时12351职工服务热线,为全县企业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依法保障春节期间在岗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司法局)

附  则

1.各牵头单位负责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及材料复审。

2.本意见中第(一)条款涉及资金由县财政和各镇(街道)各承担50%,第(三)条款涉及资金由各运营商承担,其余条款涉及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条款所涉资金由各主管部门按照所属资金类别的兑现流程进行审查拨付。

3.县卫健局负责牵头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4.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企业材料的收集、初审、上报。

5.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走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开展,并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经信局牵头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