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627Y/2021-68586 成文日期: 2021-11-22
文件编号: 盐土资发〔2021〕185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关于停止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限的通知

盐土资发〔2021〕185号

  • 发布时间: 2021-12-03 16: 36
  •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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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规定,决定自发文之日停止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限,由县局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 由市级或者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具体事项由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承办。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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