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0万吨绿色动物营养食品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东至元通港、南至厂房、西至厂房、北至元通港 | 浙江青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青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浙江青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500万元,在海盐县望海街道东至元通港、南至厂房、西至厂房、北至元通港新征土地23294 平方米(34.94亩),新建厂房30120.86 平方米,购置原料接收初清设备、粉碎设备、简仓设备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30万吨绿色动物营养食品建设项目。项目主要以玉米、豆粕、小麦等为主要材料,采用原料接收、清理粉碎、配料混合、制粒、打包、入库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吨绿色动物营养食品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附加值高、清洁环保等特点,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52500万元,利税2800万元。 | 拟建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拟建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原料接收入库、粉碎、配料投料、制粒、冷却筛分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各个工序独立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鱼粉投加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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