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准予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应急救援基金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盐民批〔202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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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应急救援基金会发起人: 你们报来《关于登记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应急救援基金会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应急救援基金会”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海盐县应急管理局。 基金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业务,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资料,接受年度检查。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海盐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