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412/2021-69006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海盐县十五届政府召开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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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播放视频 ■全媒体记者 潘成豪 本报讯 近日,海盐县十五届政府召开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海盐县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的若干意见(2022年修订)》《海盐县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等议题。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丹主持会议。 《海盐县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鼓励企业稳定用工的若干意见(2022年修订)》提出,通过开展消费券发放、企业员工返盐包车补助、新老员工来盐交通补贴、直系亲属来盐探亲补助、老员工带新员工奖励、新员工来盐就业补助、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中介补贴、企业赴外招工补贴、丰富留盐员工及其子女假期生活活动、开展“暖心送福”、子女积分制入学加分、免费进行员工核酸检测、赠送留岗员工流量礼包、加强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服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等十五项措施,鼓励企业稳定用工,降低春节期间人员大规模区域性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海盐县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提出,对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或与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本县户籍的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导致家庭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在扣除各类报销、扶持、救助等部分之后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本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的困难家庭,给予救助。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