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盐市监〔2021〕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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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执法队、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实施《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取得明显成效。全系统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逐步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落实。从2021年至2025年,是海盐建设“一带三城”,实现“十大梦想”,实施“八大工程”、努力争当“七个样板”,走出特色共同富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关键时期,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省市关于加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等决策部署以及县普法办《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市监一体建设,坚持“政治建局、法治立局、科技强局、改革兴局”战略全面实施,坚持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全县系统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十四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海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样板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系统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系统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整体协同推进。坚持系统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法治监督、行政复议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数字驱动引领。在普法过程中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系统性重塑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机制、方式流程、宣传内容、载体工具等方面,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普法机制科学化、普法宣传精准化,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效果。 二、宣传教育对象 (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和决策能力;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提高各单位干部职工专业服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管理服务相对人。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对消费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社会公众。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等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积极发挥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宪法精神和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意义,深入学习宪法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宣传民法典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内容和相关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有效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两学一做”“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项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市场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竞争治理,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需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战略有效实施。 (六)深入学习宣传市场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网络平台经济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深入学习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十四五”规划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与数字化改革等结合起来,与“政治建局、法治立局、科技强局、改革兴局”战略实施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海盐高质量发展,助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八)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努力培育全系统尊法爱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公德,培育精益求精的市场监管工作职业道德,培育新时代的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法治海盐(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放在普法工作首位,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推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积极推动普法与法治工作有机衔接。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业务研讨会、政策解读等形式,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将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实现执法人员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强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完成“八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有力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强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深化“法律进网络”,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四)着力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普法品牌。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重要节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社会热点难点解读以及“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 (五)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普法平台建设。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方式新转变,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依托“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浙江企业在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系统,运用数字化信息推送等形式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宣传,积极打造线上法治宣传崭新局面。 (六)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服务格局。根据市场监管职能的工作属性、专业属性、技术属性以及社会属性,充分发挥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努力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及时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科普大篷车和普法基地等载体开展“惠民”“惠企”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七)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围绕“监管味、功能全、档次高、特色显”的目标,着力拓展普法文化阵地。 (八)坚持多措并举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七进”活动,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解读市场监管执法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形式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市场主体主动守法经营,依法经营。 五、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前)。根据国家总局、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普法规划制定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第一季度至2025年第二季度)。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并根据需要组织普法工作自查、检查和抽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三季度至2025年第四季度)。根据县普法办和省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总结,迎接上级“八五”普法检查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和要求。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分局)、执法队、协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和领导,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鼓励中介服务、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四)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