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0573-HY-WY-22(河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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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0573-HY-WY-22(河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获海盐县人民政府(盐政函〔2021〕174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海盐0573-HY-WY-22(河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1年11月26日批准版)批后公布.docx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0日 《海盐0573-HY-WY-22(河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嘉盐塘(南排出海河),东至杭州湾,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百尺南路。规划面积约100.3公顷。 二、用地布局 本单元总用地面积100.3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87.3公顷,非建设用地13.0公顷。 三、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单元范围内道路等级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四级。 (1)城市快速路:滨海大道。 (2)城市主干路:百尺路、环城南路、新桥路。 (3)城市次干路:勤俭路。 (4)城市支路:河南路、河南东路、出海路、秀水路。 四、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 (一)社区服务设施 (1)单元范围涉及河滨1个社区。 (2)社区服务中心:规划1处河滨社区服务中心,配建于出海路北侧、正涓浜西侧地块内。 (二)教育科研设施 (1)幼儿园:2处,一处为保留的六一幼儿园北园,规模为6班;一处为新建的六一幼儿园南园,规模为15班。 (2)小学:1处,改扩建的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规模为36班。 (三)公用设施 (1)环卫设施: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及绿地等共布置3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可根据人流密集程度控制在60-80平方米。 (2)10kV开关站:规划2处,结合绿地设置。 (3)通信设施:规划单元内布置23处通信基站。 (4)社会停车场:结合绿地规划1处。 五、规划用地平衡表 六、土地使用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