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员一长”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2-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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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0〕195号)等要求,经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指挥长、信息采编员、政策解读员、内容监督员(以下简称“三员一长”)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规范管理,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舆论引导、服务公众水平和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信息指挥长:原则上负责政府网站专栏及独自开设政务新媒体单位的分管领导为信息指挥长。依据《海盐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试行)》(见附件1),承担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ov.cn/)专栏(题)中信息发布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上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安全管理等职责,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责任人。建立健全审核发布、动态监测、事件报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规范有序。

(二)信息采编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及时、准确撰写、发布或转发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等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政府网站内容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及时得到更新。在收到上级整改指令(通报)后当天完成整改。日常做好全省和全国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完善。负责政府网站专栏及独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单位应至少配备1名信息维护员,鼓励建立AB岗应急模式。

(三)政策解读员:原则上由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员,在本单位制定政策文件或规划计划中特别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做好相关信息的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图文、问答、视频、动漫等方式同步发布到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务新媒体,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吸引力、亲和力。

(四)内容监督员:原则上由信息指挥长担任,也可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兼任。内容监督员定期对政府网站所属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内容进行检查,确保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回应,检查发布的内容不得出现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弄虚作假行为、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问题,确保不出现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政府部门应至少配备1名内容监督员。

三、工作机制

(一)实行“三员一长”备案机制。政府网站栏目负责单位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应按要求明确信息指挥长,足额配备“三员”,认真填写《海盐县“三员一长”制度备案表》(见附件2),于12月3日前提交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备案,今后凡是出现人员变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报备。

(二)实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部门要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原则,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信息的编写和加工,落实好信息“三审”(初审、复审、终审)制度,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以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三)实行培训交流机制。县政府办不定期举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班,主要培训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员”人员,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实行目标管理机制。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员一长”制度落实情况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范畴。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采取挂牌督办、通报批评、领导约谈等约束措施。年终由县政府办牵头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相关结果作为各地各单位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员一长”制度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分管负责人,配齐配强人员队伍,明确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队伍素质。要挑选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信息采编员”、“政策解读员”、“内容监督员”,并适当保持人员队伍的基本稳定。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主办单位要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中共海盐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海盐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政务新媒体,是指我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组成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以及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账号。

二、政务新媒体主要任务是发布政府信息、开展政策解读、深化政民互动、提供便民服务、回应社会关切、收集社情民意、引导公众舆论、化解社会矛盾。

三、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应指定专门科室负责管理、运营。建立相应“三员一长”制度(信息指挥长、信息采编员、政策解读员、内容监督员)。采取外包服务的应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界定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所用权和使用权的归属,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

四、政务新媒体的新建、注销、整合、关闭等情况,应及时按程序向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网信办备案。严禁出现擅自开设或设而不管、变向脱离监管的行为。

五、严禁以个人名义代替单位注册各类新媒体账号,严禁公私账号混用的行为。个人账号不得使用标注有所在单位及相关行业标志的信息。

六、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不同平台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应保持一致,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注明主办单位名称。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现有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开设政务新媒体。

七、要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八、做准做精做细解读工作,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以文字、图片类信息为主的政务新媒体,更新次数不得少于每周1次,视频类为主的政务新媒体每2周更新一次,严禁出现“僵尸”、“睡眠”等情况。

九、要建立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严禁出现涉政治类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

十、信息发布应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审制发布机制,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在经单位内部审核后待发布信息内容之前,必须上传至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行风险辅助识别。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按照规范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的,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账号管理员要第一时间处理。

十一、建立公众留言回复机制,加强与网民之间的互动交流,不得强行关闭留言和评论功能。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咨询、举报、投诉“最多跑一次”,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十二、政务新媒体出现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县委网信办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处置响应,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发布动态信息,不得任由事态随意发展和恶化。回应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

十三、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必须由专职人员管理,专人读网、日常巡查,管理人员离职、调任、辞职时要做好交接,接收人员应第一时间在全国和浙江省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平台上完善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填写好“三员”制度管理备案表报县政府办公室报备。账号管理员不得由外包服务人员担任。

十四、政务新媒体的账号登录,必须使用专用电脑或专门的移动终端设备。管理员不得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不得使用自动登录模式,不使用账号时必须及时退出登录,避免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

十五、完善整改落实制度。收到上级新媒体检查指令或通报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应立即通过相应平台进行整改落实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将复查整改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十六、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政务新媒体违反相关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危害公众利益的,相关单位要依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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