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落实“码牌合一” 规范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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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潘成豪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海盐县市场监管局获悉,从10月29日起,海盐无码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销售,所有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身和电池上必须有“浙品码”才能上牌。 昨天,记者来到县城的爱尚电动车行,看到店内待售电动自行车车身及电池上都已经粘贴了“浙品码”。该车行销售人员祝佳告诉记者,10月底前,他们已对库存车辆进行排查,并按要求对所有库存车和电池进行了“浙品码”赋码。爱尚电动车行是海盐电动自行车上牌站点之一,市民购买电动车之后,可以当场进行上牌。“我们会通过浙江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扫描电动车上的“浙品码”、输入车主信息进行合码登记,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车主和车牌关联绑定后,一张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就制作完成了。”祝佳说。 跟原车牌相比,新的数字化车牌上多了一个二维码,车辆、电池、所有人三方信息集成并关联绑定,实现了“一码知全貌”。前期,海盐已要求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在10月31日前通过“浙江e行在线”平台,对所有库存车、电池完成“浙品码”赋码,并提醒消费者相关注意事项。已赋“浙品码”并完成标配出库的电动自行车可在县内各上牌点安装数字化车牌。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如已购无码车辆,需联系商家补码后再上牌。网购车辆及标配电池也需赋“浙品码”后才能上牌,购买时需与商家确认是否已赋码。 据了解,“浙品码”是浙江省内生产产品的质量身份证,具有不可复制、不可仿冒、可追溯的特性,实现产品从生产、销售到消费全链条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通过“浙品码”系统可实现对生产企业的各类信息一码掌握,包括企业与产品基本情况、产品检测报告、质量服务承诺、消费信息反馈等。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产品包装上的“浙品码”二维码,进入手机端口进行信息查看,实现从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到监管部门的追溯管理。 “只要通过微信扫描车牌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查看车辆信息、电池信息和车辆所有人的相关信息。”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采用数字化车牌后,可以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登记,同时让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