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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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长期以来,海盐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盐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编制,客观评价了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和成效,分析了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挑战,阐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海盐县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明确了分区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任务及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建设投资作出初步安排,提出了保障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靠的指导。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1 规划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县围绕中央、浙江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成效明显。“十四五”时期,我县步入高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发展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迎来新使命和新机遇。 1.1 现实基础1.1.1 农田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十二五”以来,海盐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县积极组织申报并整合各方面的项目资金,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效节水工程、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的实施,采取治水、改土、整田等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的建设目标,提高了农田配套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升了农田产出率和效益,对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底,我县耕地面积32.27万亩(不含即可恢复的7.70万亩);全县现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2.10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6.19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82%;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7.12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53%,为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表1-1 海盐县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情况 单位:亩
1.1.2 耕地质量稳中有升根据2020年我省公布的《2019年浙江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全省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3.73等,嘉兴市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1.76等,海盐县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1.35等。 表1-2 海盐县耕地质量等级情况
1.1.3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我县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引导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有效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水平。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有效减少旱涝渍等灾害影响,降低粮食生产损失5%以上。有效支撑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4.13亿斤以上。“十三五”期末,我县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达到11.55万千瓦,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9%;50亩以上规模种粮户从198户增加到425户,增长115%,粮食播种面积从7万亩增加到27.8万亩,占全县总面积比例从15%提高到82%,总产量从0.6亿斤提高到2.49亿斤,占全县总产量比例从15%提高到60%。 1.2 发展形势1.2.1 现状与问题1、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1)土地平整现状 规划区内大部分灌区经过多年建设,区块规整,田块基本平整,农田土体厚度大,耕作层深厚,已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 (2)土壤质量现状 按照耕地质量状况“优高中低”等别划分标准,规划范围内水田质量等别全部为高等地,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 (3)灌溉和排水工程现状 目前主要通过灌溉泵站提水灌溉。经本次现场查勘,规划区内现有泵站大多数运行正常,部分经过多年运行,工程完好率差,室内地坪下陷,机电设备效率低下,设备老化,灌溉能力不足,效率低下,且安全性差。 规划范围内灌排渠系基本完备,灌排渠道衬砌率高,渠道形式多为U型渠,渠系建筑物基本配套。部分渠道由于建设年代久远而破损,急需改造。规划区内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较少,占总灌溉面积的比重小,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经走访发现,规划区内各村对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的积极性很高。 (4)田间道路工程现状 规划范围内田间道路系统较为完善,通达度高,田间机耕路主路已基本硬化,主干道路农业机械进出较为方便,农产品运输较为便利。已硬化的机耕路支路路面宽度在2.5~3.0m之间,能够满足机械正常进出作业,部分机耕支路未得到提升建设,未提升的机耕路以土路为多,路面狭窄、凹凸不平,农田灌水期路面湿陷,下雨天道路泥泞难行,造成农民及农业机械进出困难,对农业生产及日常的田间管理造成严重不便,对农作物产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规划范围内存在完善的农田防护林网,对防止风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防护林树种以香樟为主。规划区内经过水系连通工程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的河道建设,部分河岸完成岸坡防护生态砌块护岸建设,已建的生态砌块护岸在保护基本农田、防止河岸水土流失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岸坡上撒播草籽对坡面进行防护,现状土质岸坡的河岸植物茂盛,基本能满足固土护坡的要求。近年来,海盐县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在减少农业退水方面成效显著,对减轻河道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6)农田输配电工程现状 规划区属华东电网供电。规划区内农电网遍及各灌区,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都可以得到保证。 2、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根据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水资源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积极性高等耕地集中分布区域开展。全县“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立地条件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可建耕地基本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十四五”时期将以2018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海盐县耕地面积32.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2.10万亩,即可恢复的7.70万亩),以永久基本农田中现状耕地和即可恢复地块为基数,结合“十三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成情况,得出“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区块。 3、高标准农田建设困难与问题 尽管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在建设和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潜力面积分布小而散,建设空间受约束 通过海盐县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和历年已建高标准农田的综合分析,潜力面积分布小而散,建设空间受限。剩余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性较差,新建高标准农田难度较大。 (2)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成本上升,资金压力增大 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物料、人工等成本的上升,现有的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力度难以满足建设要求。据测算,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需投入3000~5000元。目前各级财政投入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3)管护机制不全,数字监管滞后 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足、农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等问题较为明显。部分项目竣工移交后出现设施损毁且未得到及时修复,亟须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此外,当前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用途管控监测工作不到位,亟须加强农田监管系统建设。 1.2.2 发展机遇(1)是稳粮保供赋予新时期农田建设新使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加压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被赋予强基保供和保安促稳的双重意义。应准确把握农田建设的新使命新要求,谋划新举措新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力度,层层压实建设任务,切实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开启农田建设统一管理新征程。 (2)数字赋能为农田信息化建设带来新机遇 以数字技术为引领的全球新科技加速发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全面实施,“三农”新基建系统推进,为加快我县“数字农田”建设带来了新机遇。通过充分对接国家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农田建设“一张图”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的农田建设数字化管理。 (3)“千万工程”再深化对农田生态建设提出新要求 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深入践行,美丽乡村建设日新月异,山水林田湖草和谐共生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最靓丽的底色。“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千万工程”再深化对农田生态建设提出新要求,应积极推动建设一批以“农田质量提升、农作制度创新、农田生态良好”为特征的示范项目,构建生态、生活、生产“三生同步”的农田生态系统。 (4)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驱动农田建设展现新作为 “十四五”时期,我县将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更加注重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通过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农田基础条件和配套设施,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集约经营,从而提高单产和品质;以重大项目为牵引,进一步推动优势、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和市场竞争力,牢筑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基石。 2 总体思路“十四五”时期,我县将牢牢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部挑战和外部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个目标,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为载体,把海盐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城乡融合示范区,实现“乡村振兴梦”。 2.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农田建设的基础作用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目标,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藏粮于地”;强化政策支持,加大项目投入,创新投资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 2.2 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资金和资源整合。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2、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 注重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电力和交通等相关规划,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合理配置农田建设任务指标,夯实基础、确保产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3、坚持因地制宜、良田粮用 综合考量农田基础条件、增产潜力等因素,因地制宜确立重点项目和建设内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强化用途管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 4、坚持量质并举、示范建设 以国家刚性任务指标为基本遵循,强化数量和质量管理,推动新建与改造提升同步。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引领作用,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农田工程综合配套,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 5、坚持绿色高效、共建共富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农田绿色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升高效生态农业综合效益。建立健全耕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努力实现绿色转化和共建共富的实现路径。 6、坚持数字赋能、建管并重 以“整体智治”理念统筹推进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监管。建成项目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明确项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强对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 2.3 目标和任务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集中力量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县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6.90万亩(包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7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6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5.4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面积0.90万亩。根据《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海盐县“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面积需要建设3.73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5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3.1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0万亩。海盐县“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规划储备建设面积3.17万亩,在省级约束性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按照省级、县级年度实施计划对储备项目安排进行建设。 表2-1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指标表
2.4 规划类型要求本次规划总体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类型进行规划:新建高标准类、改造提升类和示范区类。 2.4.1 新建高标准类新建高标准农田规划范围以未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新增千亿斤粮食等项目的区域,或者已经实施过项目未“上图入库”的符合条件的区域进行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块要求确定四至坐标范围,确保项目按要求精准落地、不得与历年已建成的项目重叠。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在粮食功能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 2.4.2 改造提升类对2011年(含)以后实施的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需要提质更新的区域、已上图入库但投资标准低的区域、土地整理项目区域等符合条件的进行规划改造提升项目。改造提升秉承“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优化规划布局,突出加强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优先在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2.4.3 示范区类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结合美丽乡村、农业园区等创建工作,做好与农旅、农工、农商等融合,促进示范点周边区域田园化、景区化、一体化建设。示范点建设应适应区域特点和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要求。优先选择在立地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农民积极性高的区域进行规划,建成一批“农田肥沃、设施优良、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生态绿色”的高质量高标准农田。 2.5 建设规模本次“十四五”规划高标准农田面积建设6.90万亩(浙江省“十四五”规划对海盐县约束性面积不少于3.73万亩,其余3.17万亩为规划储备项目面积),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6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5.4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面积0.90万亩。 表2-2 “十四五”规划各镇(街道)面积汇总表
3 建设布局3.1 建设布局1、区域范围 本《规划》共涉及全县9个镇(街道),111个行政村(社区),到2025年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28万亩(省约束性指标27.94万亩)。海盐县为浙北水网平原区,根据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类型等资源禀赋,以及《浙江省农业资源和综合农业区划》等相关规划成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科学规划。 2、区域特征 海盐县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气候条件较为优越。海盐县以细砂土或是青夹腐殖土及其黄斑土壤为主,适宜水稻种植,质地细腻,含有机质成分高,有利于粮食生长条件。 3、建设重点 (1)适度提高耕作田块归并程度和相对集中度,通过机械深耕深松、客土回填调节土壤质地,保持农田耕作层厚度在20cm以上。(2)发展地下管道灌溉,更新改造灌溉排水涵闸、泵站,疏浚改造排水沟系,降低地下水位,消除土壤盐渍化、潜育化危害。(3)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翻压还田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g/kg以上。(4)修建田间道、生产路,设置机械下坡道,满足农机下田作业和农产品运输的要求。田间道宽度3~6m,生产路宽度不宜超过3m,路面夯实且高于田面30cm以上。 3.2 建设任务依据《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本《规划》提出6.90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详见下表。 表3-1 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十四五”规划分年度明细表
4 建设内容和标准新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地方实际,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 4.1 田块整治(1)建设内容 整治田块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坡降。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和宽度。深翻深松土地,通过客土充填、剥离回填肥沃的表土层,改善农田耕作层。 (2)建设标准 有效土体厚度在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大于20厘米,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超过8%,稻作淹灌农田地表平整度不高于2.5厘米。形成一批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 4.2 土壤改良(1)建设内容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耕地质量状况,针对性开展土壤培肥和改良,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加快耕地地力提升。建立维持高标准农田地力稳定和提升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翻压还田等土壤培肥措施,促进高标准农田地力的提升,使高标准农田地力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定期监测土壤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土壤酸化等状况,适时开展因缺补缺、酸化治理以及土壤污染治理,对污染土壤应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进行修复,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促进土壤养分平衡。 (2)建设标准 平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g/kg以上,土壤养分含量相对平衡,土壤pH值保持在5.5~8.5,耕地地力等级达到二等以上,耕作层土壤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 4.3 灌排设施(1)建设内容 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根据灌溉规模、地形条件、田间道路、耕作方式等要求,有序实施水源、输水、喷微灌、排水、渠系建筑物、泵站等设施建设工程。合理配置各级输配水渠道,因地制宜选择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微灌等节水灌溉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更新改造灌溉排水涵闸、泵站,疏浚改造排水沟系。配合水利部门通过小流域治理及农村河道整治、圩区建设等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提升高标准农田的防洪排涝能力。 (2)建设标准 农田灌溉设计保证率平原区不小于90%;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要求,灌溉水利用效率应不低于GB/T 50363的规定;确保每一块高标准农田都有完善的灌排系统,排渍深度达0.6米以上;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1~3天暴雨3~5天排至农作物耐淹水深度。 4.4 田间道路(1)建设内容 为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农业物资运输、农业机械化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需要,在田、水、林、电、村规划基础上,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整修或新建田间道路,配套涵和农机下田坡道,满足农产品运输及农业机械的通行和作业要求。 (2)建设标准 田间道路布局合理,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宜超过3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农机交汇点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宜采用混凝土、沥青、碎石等材质,可因地制宜对部分主干路实施硬化措施,生产路的路面可采用泥结石、混凝土等材质。同时要做好路与田的连接,机坡设置既要便于农机下田,又要节约土地。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其他地区不低于90%。 4.5 科技服务(1)建设内容 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基础条件,合理安排种养结构,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化肥农药定额制施用技术等。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引导和指导农民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加强优良品种引进推广,组织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积极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高种子种苗商品化率和主导品种覆盖率。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持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高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能力,构建较为完善的病虫害监测网络体系,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运用。 (2)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区域的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6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1)建设内容 推广生态型治理措施,注重生态沟渠及地表径流集蓄与利用设施建设,统筹整合其他资金,在排渠中因地制宜推广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减少农田氮磷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根据防护需要,在主要道路和干渠两侧,适时、适地、适树建设农田防护林。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科学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 (2)建设标准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面积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90%。 4.7 农田输配电(1)建设内容 结合灌排、道路工程,配套建设农用高低压线路和变配电设施,满足泵站、机井、信息化及田间农业生产等用电需求。 (2)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输电线路、变压器及弱电等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4.8 管护利用(1)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组织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监督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对因自然灾害、使用年限久导致损毁的工程设施开展修复。 (2)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资金到位,农田基础设施实现长久有效运行。 5 重点建设工程5.1 重点建设工程1、绿色农田示范工程 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台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投入、融合推进,积极开展绿色农田建设工程,探索建设一批“农田肥沃、设施齐全、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绿色农田。 项目区灌溉保证率平原地区达到95%以上,并因地制宜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实现旱涝保收,持续完善环境敏感区域农田氮磷末端减排体系;田间道路畅通,布局合理,平原地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实现农业运输和农机进田有保障;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确保达到较高的肥力水平,有机质含量、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养分含量丰富,土壤酸碱度适宜,耕作层厚度等指标达到较高标准;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基本普及,粮食复种指数120%以上;广泛应用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药械,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通过开展农田生态保护修复、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升农田生态保护能力和耕地自然景观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打造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高标准绿色农田。到2025年,全县范围内力争创建1个(储备2个)绿色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绿色农田示范区0.3万亩以上。 表5-1 示范工程明细表
2021年通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规划地点位于雪水港村、丰义村和浦漾村,规划面积0.3万亩,高效节水面积0.2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低压灌溉泵站6座、低压灌溉管道、灌排渠、稻田退水“零直排”(生态排渠)、机耕路、智慧化农田水利、数字田园、标准化示范灌区等,结合海盐农业科创绿谷项目、海盐县“三宜”农村未来社区集成改革建设一期工程、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乡村旅游等进行重点打造建设。 2022年武原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规划地点位于华星村、金星村,规划面积0.3万亩,高效节水面积0.1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5座、低压管道、灌排渠、稻田退水“零直排”(生态排渠)、机耕路、智慧化农田水利、数字田园、标准化示范灌区等,结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乡村旅游等进行重点打造建设。 2023年澉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规划地点位于茶院村、六忠村、紫金山村,规划面积0.3万亩,高效节水面积0.1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低压管道、灌排渠、稻田退水“零直排”(生态排渠)、机耕路、智慧化农田水利、数字田园、标准化示范灌区等,结合浙江第一古刹金粟寺、“富硒农业+休闲旅游业”和“富硒农业+健康养生业”、“一带两链”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一带”: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带,“两链”:分别为特色果蔬产业链和富硒稻米产业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乡村旅游等进行重点打造建设。 2、数字农田示范工程 在绿色农田建设示范项目中积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相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田建设中的应用,配套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农田建设和管理测控系统,对工程建后管护和农田利用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实行农田灌溉排水等田间智能作业,提升生产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3、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 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科学确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目标。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优先建设基础条件好、见效快、群众欢迎、示范作用大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强化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项目整合,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积极引导农户、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参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积极引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科技研究与推广,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以泵站、小型水源设施和地下管道灌溉(含首部枢纽及管网系统以及田间配套设施,包括墒情监测系统、量水设施等)为主要建设内容,在水田新建或改造地下管道灌溉工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灌溉水利用效率。到2025年,争取完成2.3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助力我县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 4、整区推进示范工程 以海盐县人民政府为主导,按照区域、流域和灌区辐射范围,在基础条件好,耕地相对集中连片区域内,选择空间规划相对稳定、产业发展相对稳定、土地流转相对稳定并兼具一定流转规模的区域,统筹推进新建高标准农田和提升改造,拓宽一定区域内高标准农田覆盖面,直至区域内符合立项条件的耕地全覆盖,总体上实现规模化、宜机化。 在符合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整区域创建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布局。统一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面积,新建和提升改造任务、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进一步优化建设时序,先完成新增建设任务、后实施改造提升任务;先建设集中连片区域、后建设边角需要配套完善区域。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政府专项债券等手段,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工程,着力探索多种示范模式和科学高效的建、管、用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县创建1个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项目(储备2个),通过整区域推进,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5.2 投资估算本次规划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投资测算:新建类高标准农田2200元/亩,改造提升类高标准农田2000元/亩,示范类高标准农田按单个项目1000万元,具体投资按照实际建设年份的相关政策进行确定(特别指出:本规划省约束性指标面积和规划储备面积的估算投资一致,具体以实施时相关政策确定)。分镇(街道)、分年度估算如下: 表6-1 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估算总投资1512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其余由县级和镇级财政配套。 表6-2 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估算表
表6-3 “十二五”、“十三五”和“十四五”高标准农田面积投资对比表
5.3 效益分析5.3.1 经济效益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新增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50kg左右、改造提升和示范区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40kg左右,加上优质、节地、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省工等其他效益,每亩耕地平均每年增收节支200元。规划实施完成后,预期能新增0.6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0.9万亩;相比规划实施前每年可增加粮食产能282万kg左右、增加农民收入2130万元左右。 5.3.2 社会效益(1)保障粮食安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规划实施后,全县高标准农田规模进一步扩大,占比显著提高,农业生产的能力和效率和提升。根据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验,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农田粮食生产能力平均每亩提高50kg左右,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随着农田质量提高,配套设施改善,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将更快、更好发展,农产品的花色品种增加,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对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的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 (2)改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区内将新建、改造灌溉泵站82座,新建衬砌渠道近36公里,埋设地下暗渠近3.0公里,改善灌溉面积6.9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7万亩,除涝面积6.90万亩,新增农田林网面积311亩。农业生产条件将明显改善,抵御台风、干旱、暴雨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农业稳产高产创造良好的条件。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将解决规划区农田基础条件差、地力水平不高的问题,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 (3)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动传统农业改造升级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示范推广创造有利条件,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制的有效结合,提高规划区农业科技水平。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加强规划区农民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在规划区着力引进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和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对县内其他地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推动全县传统农业的改造和产业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4)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提供良好条件,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项目建设依据全县各地农业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有力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5)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规划的实施,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基本条件,解决了群众的需求,同时带动农民收入增加。通过民主管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使各种管理更趋于科学、民主,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有利于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良好民风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和谐农村建设。 5.3.3 生态效益(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通过周边河道和相关设施建设,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通过衬砌渠道、配套田间水利工程、新建与改造机电排灌站、推广低压管道灌溉等措施,可加快流速、减少渗漏、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灌溉效率;通过营造农田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可涵养水分,减少蒸发蒸腾;通过修建农田排水沟渠等措施,可排除过高地下水,保障农田灌溉水质达标。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改善区域内水资源供需平衡状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优化作用。 (2)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现象 本规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工程为小型泵站的建设与维修、开挖沟渠、衬砌、整修农田道路和建设农田防护林网等。项目建成后,随着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配套技术的应用、农田林网的完善等,可有效拦截泥沙、保水保肥,有效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3)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程度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和农药的依赖,同时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降低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效率,积极结合与稻田退水“零直排”相关项目的规划建设。这些保护措施,将大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监测手段,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加快实施化肥农药减施替代工程,推广精准化施肥、施药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既包含生态环境,又能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4)助推乡村振兴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道路建设,改善农村环境,使规划区内的沟河能排、能灌,水质清澈,空气清新,交通状况得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将会有明显改变。 6 建设监管6.1 强化质量管理(1)严控建设质量 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2)加强质量复核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并形成复核报告。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法人组织整改。通过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后,镇(街道)应按规定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3)强化社会监督 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6.2 规范竣工验收(1)明确验收程序 项目审批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半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初步验收,主要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完成竣工决算和审计,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项目审批单位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可通过组建工程、技术、财务等领域的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等方式开展。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2)规范项目归档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应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项目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等信息。并且要在项目区设立规范的信息公示牌和高标准农田标志。 (3)做好监督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验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验收组成员与被验收单位或验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监督检查。 6.3 加强动态监控(1)建立数字平台 加强与技术支撑单位等技术合作,充分运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加快高标准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2)加强动态监控 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3)强化信息共享 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7 建后管护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是最优质的耕地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有效载体,必须建立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建后管护利用机制。 7.1 严格保护利用(1)强化用途管控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粮化”“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占补制度,对确需占用的,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先行建设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高标准农田,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鼓励建设高标准农田储备库,作为补划的后备资源。 (2)加强农田保护 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鼓励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促进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升高标准农田防灾减灾水平,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依法打击破坏耕地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放到农田。 (3)确保增收增效 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奖补政策和农民种粮激励政策,压实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稳定粮食生产责任,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扩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粮食生产“机器换人”,强化数字赋能,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完善经营机制,进一步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 7.2 加强后续管护(1)健全工程管护机制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水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将建后管护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范围。积极推行“田长制”“田保姆”等管护模式,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田间设施日常维护的积极性。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规范农田设施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相关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2)落实管护资金 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加大运行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探索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提取工程维修基金,拓宽管护经费来源。在有条件区域,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筹措管护资金,调动管护主体积极性。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 (3)强化改造提升 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年度、分类别、分区域有序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的改造提升,重点强化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损耗性大、使用频率高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和科学合理修缮维护。 8 水资源与环境分析8.1 水资源供需分析8.1.1 水资源状况海盐县属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运河水系,河道密布、水域宽阔。水域面积34.55平方公里,占全县陆域面积的6.81%。主要河道有:盐嘉塘、盐平塘、武通港、里洪塘、秦溪河、大麻泾港、百步亭港、大横港、吕冢港、长山河等14条,总长180公里左右。 (1)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海盐县最长系列1956~2000年平均径流深为418.7mm,平均降雨量为59500万m³,平均径流量为21300万m³,产水模数为41.9万m³/km²,径流系数为0.36。 表9-1 海盐县年径流量统计特征值表
表9-2 海盐县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和径流量表
(2)客水资源 根据《嘉兴市水资源公报》(2019年),2019年嘉兴市过境水量为74.4702亿m³,出境水量为89.4294亿m³(其中项目区涉及的南排出境水量为24.0216亿m³)。 (3)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与外来入境水量之和,即地表径流量、降水入渗补给量与入境水量之和。根据《嘉兴市水资源公报》(2019年),全县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总量为2.1263亿m³,全县2019年浅层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0499亿m³,全县多年平均总水资源量为2.4184亿m³。 8.1.2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本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约0.6万亩、改造提升5.4万亩、示范项目0.9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37万亩,亩均毛灌溉用水量为381立方米/亩,亩均灌溉用水在合理范围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75,与历年纵向比较来看,全县各项用水指标稳步趋好,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本规划项目区农田灌溉水源工程类型主要为泵站,灌溉方式以提水灌溉为主。高标农田建设主要内容为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包括田间水利设施,如衬砌渠道、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等。相关工程建设内容不仅不会增加用水量,反而能有效提升用水效率,节约农业生产用水。规划项目区水资源充沛,本规划基本不增加新的取水,现有可供水量能够满足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的用水需求。 8.2 环境影响分析1.1.1 水资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旨在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通过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和农田灌溉保证率,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对流域的水量和水质影响较小。 1.1.2 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工程为小型泵站的建设与维修、开挖沟渠、衬砌渠道、铺设管道、整修农田道路和建设农田防护林网等,由于单个工程规模小,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建设期内,不会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农田林网的建设,可有效拦截泥沙,有效地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1.1.3 农业投入品施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依赖,同时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可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田间灌溉强度减少,使土壤中养分流失量减少,可有效地减少农业的面源污染。 总之,在土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可承受范围内,按照保护环境、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开发和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环境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8.3 结论通过实施本规划,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中的生态保护与建设。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可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保护水土资源;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有效防治土地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 综上所述,规划项目本身可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9 保障措施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举措。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等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务实创新,建好、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9.1 坚持高位推动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切实增强农田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海盐县政府是规划的实施主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府引导,充分认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规划任务落实的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9.2 强化统筹协调为了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县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分析研究上级相关政策,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各镇(街道)是项目实施主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府引导,充分认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规划任务落实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主动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更好地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9.3 加强制度建设农田建设资金规模大、项目数量多、工作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元,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必须用制度管资金、管项目、管流程。按照《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海盐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海盐县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强化本质制度建设,构建农田建设制度体系,规范提升农田建设施工、验收、管护全环节管理水平。 9.4 加大资金投入(1)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有效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按规定及时落实支出责任。 (2)创新投融资模式 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鼓励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各地利用省产业基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3)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 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土地指标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9.5 严格督查考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和对镇(街道)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并实行必要的激励机制。 9.6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推动配强镇(街道)工作力量,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围绕农田建设各环节,加强业务管理、技术支撑、咨询服务等队伍培养。通过业务培训、现场交流等方式,持续提升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队伍安全。要坚守廉政底线,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项目实施各环节的风险。 10 附件规划解读:海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