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万张投影幕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1-11-18 08: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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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22万张投影幕布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西街(1-3幢)

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位于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西街(1-3幢)(租赁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新萌孵化器内)1481.13 m2闲置厂房),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购置裁布机、空压机、油墨喷边机、自动喷塑线、圆管机等设备,以环保幕布、镀锌钢带、纸箱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折弯、硅烷化处理、喷塑、固化、外壳成型、裁剪、喷边、粘布、组装、检验、印刷、包装等技术或工艺,实施年产22万张投影幕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2万张投影幕布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环保节能等特点,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利税200万元。

租赁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租赁厂区拟建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 m排气筒(2#)排放;喷边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 m高排气筒高空(3#)排放;印刷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 m排气筒(4#)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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