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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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现状和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以“省食品安全县县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科学监管水平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体责任机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设计持续优化,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镇(街道)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日益重视,“四有两责”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食安办、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得到有力保障。基层队伍能力和基层履职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更加严密。 (二)技术支撑体系持续增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设备配置达到标准水平。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及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餐饮单位监管等领域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学校食堂“阳光厨房”比例达到100%,网络餐饮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打破线上交易盲区,提升监管效能。对症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短板”,及时制定整合方案,投入1300万元专项经费建设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通过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省级验收。制定《农贸市场快速检验室建设规范》(县级地方标准DB330424/T54),为全省首个。 (三)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风险监测、风险排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每年1件/千人以上,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十三五”期间,食品检验总量超过8500批次,逐步达到4.5批次/千人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食品监督抽检靶向性,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风险意识逐步提高,食品安全责任险参保率逐年提升。 (四)监管执法工作成效显著。聚焦食品安全民生热点和社会舆论焦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系列整治行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以来,全县共查办食品安全类案件410起,罚没款共计427.67万,案件移送公安机关8起,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执法支撑。其中,2019年查获的微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个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 (五)民生实事项目有力推进。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投入改造资金390万元,完成改造农贸市场9家。实施农村家宴放心厨房三年行动,发放奖补资金604万元,创建放心厨房53家,并在农村家宴中心建立起“智能平台+人员管理+保险保障”的一体化聚餐指导模式。 (六)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深化。运作以“科普、征信、保险、群防”为重点的社会化治理模式。融入食安金融监管手段,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为全县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和所有学校食堂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链条,督促企业履责报告。高标准打造食品安全科普阵地,深入开展“四个你我”科普宣传活动,多元化推动人大、政协、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七)食品产业健康高质发展。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农产品认证制度等改革。实施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成功打造省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12家,“三品一标”认证产品9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64个,绿色食品28个,有机食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成功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盐味农耕”。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风险和隐患依然存在。一是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到位。根据“十三五”期间开展的调研和暗访工作数据发现,全县低小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总体不强,多数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还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整体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制意识薄弱。二是基本问题违法违规依旧存在。例如未经登记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过程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药物、不遵循用药安全间隔期和跨区域携带禁限用农药进入海盐县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县专职基层食安办人员和食品监管力量配备不足,基层食药安办主任与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精力相对不够。村(社区)网格员队伍不稳定,对辖区存在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把握不准,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反馈有时不够及时等。四是规章制度执行落实还需加强。目前,全县所有镇(街道)均已成立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全县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考核制度、会议制度、培训制度和宣传教育制度等,但在实际的执行落实过程中存在制度执行刚性不足、执行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五是风险防控能力水平亟待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跟不上。应急处置方案,特别是小型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还需进一步细化。整体风险防控能力还需提升,食品安全防范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改革主线,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遵循,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示范引领行动为载体,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重典治乱,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把从田头(车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共治共享。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到位,食品检验检测等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实现信息化追溯,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全面提高,食品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海盐县食品安全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权责统一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深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根据《海盐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清单》提出的工作措施和清单分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按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或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协调各方重视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刑事检验认证、宣传教育等工作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党委和政府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内容,将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2.深化部门责任。压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加强各部门对主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规范食品安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进一步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综合治理、协调指导、考核问责、应急管理等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教育、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食药安办成员单位作用,强化对高风险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 3.深化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要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要达到100%。保健食品生产者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行为,重点确保产品功能声称真实。风险高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二)健全科学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 1.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完善全县自评抽检、靶向抽检、你点我检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抽检体系,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地产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食品抽检量到2025年达到6批次/千人以上。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探索建立区域风险监测资源共享和合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每年1件/千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各级医疗机构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大数据等现代新技术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实现更加精准的预警预测。开展基层食品安全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配置率达到90%以上。开展食品抽检监测质量提升行动,坚持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落实监督抽检信息发布机制,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强化风险评估交流。加强各部门信息交流与风险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主动发布权威消息。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科学解疑释惑。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建立健全食品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全过程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监管“靶向性”。 3.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本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做好食品突发事件正确应对、规范处置指导工作。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在应急管理中因失误、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专家队伍,安排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实现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应急上报等工作的网格化、精细化、社会化,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制定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建立应急处置工作台账,并加强应急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三)健全精准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 1.推进技术能力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差异发展、规范建设的原则,突出建设重点,加快完善全县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提升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满足食品安全抽检参数覆盖率要求。持续推进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建立与第三方机构的联合协作机制,建设既能满足全县特殊检验检测需求、食品安全信息技术需求和监管技术能力保障需求,又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 2.加大科技创新研究投入。针对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检测、食品生产加工等重点领域,加强与大院名所合作,共同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研攻关,不断探索和创新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理论及实践。围绕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及难点,重点开展涉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新型污染物、食品接触材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分析测试等技术研究,提高食品安全研究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我县特色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等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的整体创新水平。 3.加快智慧监管平台运用。统一使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平台,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APP开展执法检查,推广使用“浙冷链”“浙食链”等系统。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提高“网上阳光厨房”覆盖面。探索高清视频监控和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结合,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打造食品生产“阳光工厂”。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进口食品溯源防伪平台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 (四)健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 1.严把食品源头质量安全关。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实施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健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持续推广“合格证”和“二维码”管理制度。 2.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进一步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布局。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为农户提供粮食烘干存储服务,防止发霉变质受损。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和粮食检验检测关口前移等工作,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合理利用,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3.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构建风险模型,梳理分析研究静态、动态风险因素,形成每家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指数。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鼓励企业获得认证,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将体系检查从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严防出现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4.严把食品流通质量安全关。加强食品流通主渠道监督检查,提高抽检频次,提高检测广度和深度,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做好食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完善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监管制度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的对接,鼓励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与进口食品产地的合作,推进产销对接。强化对冷链物流仓储、运输、订单等管理环节的监管,倒逼冷链物流实现信息化、智能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查证验货和经营行为,尤其是散装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行为,落实过期和回收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加盟店超市(柜)的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5.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强化行业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高速服务站、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餐饮监管,防控聚集性食源性事件发生。 (五)健全职业化、专业化队伍体系 1.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对镇(街道)食(药)安办按照星级管理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完善“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协调体系,增强食品安全协管力量,明确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强化教育培训和报酬激励。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培育一批专家能手。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通报约谈、免责问责和褒扬奖励,激励干部干事担当。 2.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根据被监管对象类别、数量科学设置食品检查岗位,加强检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整合组建,依托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食品检查专业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农业、卫健等行业部门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机构聘请部分兼职检查员,作为食品检查队伍的有效补充。 3.加强专家咨询队伍建设。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库,与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员、志愿者队伍有机结合,建立由食品、农技、法学、科技信息等组成的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建立统一协调和保障机制,加强部门间食品安全领域专家的交流,细化专家专业分类,在应急处置、检验检测、风险监测、教育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六)健全共治共享的食安共治体系 1.强化普法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力度,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加快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线上线下结合,实体虚拟互补,集观摩、培训、体验于一体,成为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现场体验、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 2.鼓励社会舆论监督。构建常态发布、集中活动、风险交流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科学解疑释惑;做好网上舆情调控管控和网络辟谣工作。鼓励大型生产企业建立风险交流平台回应消费者咨询。强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不断拓宽和丰富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和风险交流形式和载体,推动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合理引导公众预期,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办结率和满意度。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发挥有奖举报制度威力,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七)健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1.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食品“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推进电子许可证应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电子证书持有率达100%。制定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制度。 2.强化品牌建设引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开展“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打造熟悉地理标志实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引进优质品牌服务机构,鼓励引导本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地理标志相关业务,探索建设农产品品牌指导服务站。 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经营模式,鼓励餐饮企业推广ISO22000、HACCP等先进管理模式,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和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家宴聚餐建立菜单制定、食材配送、厨师管理、宴庆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开展农村家宴规范化、产业化、市场化建设。 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食品安全从田头(车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为主线,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实施风险监测等专项行动。提升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每年1件/千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企业管理人员“学标用标”能力,促进最严谨标准的实施。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加强靶向性抽检,有序分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充分利用国抽平台,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公开率达100%。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达100%。健全食品、粮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落实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和装备配备标准。 (二)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全面推行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兽药经营活动整治、畜禽养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综合举措。推动我县养殖企业兽药使用减量化。切实提升畜禽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机制,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开展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专项监测,重大节假日和重大会议前夕开展畜禽产品应急抽检;围绕畜禽养殖投入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专项监测。 加强病虫监测预警智能化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融合发展。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等生态安全种植模式,加强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集成,不断扩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依法打击向农田耕地偷排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全面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全口径清单,持续深化重金属污染减排,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督学常态化督导体系,全面履行学校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学校“阳光厨房”和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工作,学校“阳光厨房”全覆盖。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普及,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相关职业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类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 (四)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行刑衔接,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围绕“三小一摊”、农村集市等重点对象,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类,食品标签虚假标注、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超过保质期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进行严密排查、全面打击,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制定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以农村文化礼堂、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为载体,加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素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着力构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长效机制。 (五)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扩大“阳光厨房”覆盖面,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视频“阳光厨房”覆盖率,到2025年基本全覆盖。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范废弃油脂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 (六)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结合互联网广告治理专项行动,将保健食品作为重点领域加强广告监测的频次频率。深入开展保健食品领域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行政部门线索传递质量,提升刑事案件成案率,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长效化机制。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网络、微商、现场营销等形式发布虚假信息的监督管理和维权服务。 (七)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和粮食检验检测关口前移等工作,严控和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广泛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全民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着力提升粮食产品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优化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布局。 (八)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在省级食品安全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建立健全“双安双创”长效机制。积极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要确保创建力度不减、措施不少、工作不松,提升维护创建成果。积极配合嘉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二)落实要素保障。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食品安全领域,推动形成食品安全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保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系统性。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共同推进,强化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合理划分事权,着力解决各级、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权责不匹配等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措施,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新机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规划解读:海盐县食品安全 “十四五”规划解读 |